根据《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4〕156号),《临沧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数109人。其中:教育73人、卫生19人、其他行业17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教育系统的部分特殊岗位可放宽;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县统一在2010年6月23日至24日进行(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学籍档案、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两张1寸照片。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须于专业技能考试前提供县人事局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由县人事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沧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人事局批准方可开考。
四、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复习资料》(修订本)。专业技能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协助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主管部门确定。
(二)考试方式: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形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三)加分规定:由于我县拿出部分岗位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考,不再执行加分政策。
(四)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10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0年8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请于2010年7月18日至22日到县人事局专技股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实本人的信息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与报名信息一致,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不符的人员,将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将处本人5年内禁考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罚。
(二)各用人单位制定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于7月25 日前报县人事局专技股,县招考领导小组审核。
(三)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今年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公共科目笔试进行招聘。
(四)要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沧源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联系人: 靳 涛 电 话:7123234
刘银平 电 话:7125380
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事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