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沧源县接待办副主任1名;
2、共青团沧源县委副书记1名;
3、沧源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4、乡(镇)政府副职2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面向全县进行公开选拔。凡是符合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都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二、公开选拔的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和资格:
(一)沧源县接待办副主任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应具有2年(含2年)以上工龄,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获得初级职称满1年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取得职称或任职)。(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文字综合能力。(7)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二)共青团沧源县委副书记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应具有2年(含2年)以上工龄,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获得初级职称满1年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取得职称或任职)。(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沧源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应具有2年(含2年)以上工龄,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获得初级职称满1年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取得职称或任职)。(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乡(镇)政府副职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应具有2年(含2年)以上工龄,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获得初级职称满1年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取得职称或任职)。(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7)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公开选拔的步骤和方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将通过宣传动员、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开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地点: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3、联系电话:0883—7123234。
4、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纸质(16K纸质)及拷贝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盖章。
(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职务聘书、任命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16K纸质)。
(3)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1寸浅灰色底板免冠彩色正规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肃处理。
(二)公开推荐
由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于8月5日前,各自在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召开民主推荐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开推荐,并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县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2010年8月10日前完成。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公开选拔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所报考职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县公选办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制卷、评卷。(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沧源县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根据笔试试卷的批阅情况确定,并通知到面试人员本人。
面试工作结束后,每个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本人宣布。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的综合成绩及排名,由县公选办通过沧源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沧源县政府网公告。
(七)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公开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由县公选办在沧源佤山电视台、沧源县政府网进行7天的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沧源县政府网公告。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培养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本次公开选拔的有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123234。
监督电话:0883—7121108, 0883—12380。
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