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纪发[2009]18号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沧源县委关于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云发[2008]18号)和中共临沧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临发[2008]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中共沧源县委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沧发[2009]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了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指导和推进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办法》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委印发的《实施办法》是结合实际,将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办法》明确我县在今后五年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从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等对惩防体系建设所涉及的六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划。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实施办法》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要把学习活动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2009年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召开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地学习《实施办法》,要通过学习研讨,把思想统一到《实施办法》精神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宣传媒体要抓好《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了解《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了解县委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决心和措施,为健全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把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二是明确任务。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分工方案》(沧办发[2009]23号)的任务分工要求,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的召集涉及部门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研究,提出实施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同部门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三是督促检查。县纪委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各牵头单位每年要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交工作报告,确保《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沧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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