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植烟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沧源县2009年烟叶生产环节检查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沧源县2009年烟叶生产环节检查验收方案 根据《中共沧源县委 沧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烤烟生产的意见》(沧发〔2008〕45号)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县2009年烤烟生产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发〔200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检查验收方案。 一、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组 长:赵进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玉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文权 (县烟叶生产办公室主任) 马永平 (县烟草公司经理 烟叶生产办副主任) 成 员:吴会平 (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张志良 (岩帅镇副镇长) 李春莲 (单甲乡副乡长) 李晓芬 (糯良乡副乡长) 陈子艳 (勐来乡副乡长) 郑友林 (勐角乡副乡长) 罕贵柱 (勐董镇副镇长) 李文华 (县烟办干部) 李 红 (县烟办干部) 余国伟 (烟草公司生产科科长、勐角烟站站长) 杨姿昆 (糯良烟站站长) 赵毕生 (团结烟站站长) 杨光毅 (勐董镇烟叶生产技术片长) 彭开军 (勐来乡烟叶生产技术片长) 唐以凡 (勐角乡烟叶生产技术片长) 彭开应 (岩帅镇烟叶生产技术片长) 白永清 (糯良乡烟叶生产技术片长) 田群峰 (单甲乡烟叶生产技术片长) 二、检查内容 (一)预整地理墒起垄:平整土地必须做到田平、土细、均匀一致。理墒前必须先在四周开挖边沟,较大的田块还要开挖腰沟,沟深50cm以上,坡地烟要开挖好防洪沟。按规定行距拉线起墒,连片烟田地要统一墒向。田烟深耕30cm、地烟深耕25cm,田烟垄高40cm、地烟垄高35cm。 (二)规范化移栽:每亩田烟1100株、地烟1200株。 (三)移栽时间:勐董镇、勐角乡(糯掌村除外)、勐来乡(丁来村除外)、岩帅镇建设村于3月15日全面完成移栽;岩帅镇(建设村除外)、糯良乡、单甲乡、勐角乡糯掌村、勐来乡丁来村于4月15日全面完成。 (四)合理施肥及病虫害防治: 1、合理施肥分为:中层肥、移栽肥、提苗、追肥。 (1)中层肥:在整地达到田平土细的基础上,先按预定的行向拉线起毛墒高约10-15厘米,在毛墒中心线用20公斤/亩的施肥量做底肥进行条施,施肥后再进行第二次起墒至要求的墒高。 (2)移栽肥:移栽时结合浇水,将肥料溶解成1%浓度的肥料液“带肥带水”施用,每株浇1千克左右肥液,再浇足量的清水1.5kg以保证烟苗成活。施肥量为:10公斤/亩。 (3)提苗肥:每亩用20公斤复合肥分二次兑水浇施。移栽后7-10天,每亩用10公斤复合肥兑水浇施第一次提苗肥;移栽后15-20天,每亩用10公斤复合肥兑水浇施第二次提苗肥。 (4)追肥:在移栽35-40天结合揭膜培土进行补水补肥,施肥量为:20公斤/亩。 2、病虫害防治:根据技术方案,在不同的烟叶生长期,采用相应的病虫害防治方法,做到100%统防统治。 (五)揭膜培土、封顶打杈和合理留叶: 1、100%的揭膜中耕培土、墒无杂草、沟无积水; 2、顶无烟花、杆无烟杈、烟叶清秀无病虫、留叶数在20片以上。 (六)成熟采收:全面推进准采证制度,根据烟叶的不同生长部位,做到不采青、不过熟,确保烟叶成熟采收;不暴晒、不挤压,确保鲜叶质量不受损失。 (七)烟地管理:烟叶收采结束后,将烟株残留物清除烟田地集中销毁,全部种植晚籼作物或绿肥。 三、检查验收方式 (一)初检:各乡(镇)烟叶生产技术片长和烤烟辅导员根据生产进度进行初检。检查结果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烤烟工作队队长和村干部认可签字后报县烟办。 (二)复查: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初检结果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结果与项目标准差距超过10%的,该村该项一律定为不合格。 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检查最终结果报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作为烟叶生产措施奖励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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