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来乡民良村成立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文艺队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乡党委、政府关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勐来乡民良村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民良村于2008年1月18日成立了林权制度改革文艺队,文艺队分为老年和中年文艺队,共20余人组成,其中老年文艺队13人,中年文艺队12人;二是成立了以村妇女主任为文艺队队长,相关人员为为成员的文艺队领导小组;三是明确了文艺队工作职责,即:文艺队要在林改期间经常深入各村进行慰问演出,加强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四是在勐来乡人代会召开期间,民良村林改文艺队为勐来乡的人大代表们进行了一场慰问演出,并在多个节目中参入了相关林改政策,演出不但为人代会增加了丰富多采的内容,同时达到了宣传林改工作的效果;五是民良村林改文艺队利用春节期间深入到民良村各自然村进行巡回演出,春节期间共组织演出6场次,1000余人观看了演出;六是演出中采取了以演小品、男女合唱、跳舞、打歌等形式进行林改政策的宣传。 民良村成立林改文艺队,不但加强了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同时还丰富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为宣传林改政策找到了新的突破口,让群众积极的参与到林改工作当中,下一步民良村林改文艺队还将深入其它村进行慰问演出,用演出来加强和宣传全乡的林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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