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黄光富对班洪乡林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时间:2008-03-16 00:00:00  来源:  作者:约你入诗



县委副书记黄光富对班洪乡林改工作
作出重要指示

 

            班洪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黄光富、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光富一行先后两次亲临班洪乡检查指导林改工作,通过深入各村听、看、查、访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后,黄副书记对班洪乡的林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班洪乡下一步的林改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关于自留山面积问题

       摸底调查结果显示,班洪乡自留山到户四至界线不清,视为未划分过自留山,各驻村工作组要引导群众重新划定,具体划定面积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各村、组集体商品林面积的15%,严禁将国有林,保护区内的集体林地面积划为自留山或均山到人到户。

关于林地面积大的组的具体改革办法

        林地面积大的村民小组,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采取均山到人到户改革的办法,部分林地可将林权证核发到组,采用均股均利的办法改革,具体方法各村组视情况而定。

关于国有林,保护区核心区

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改革问题

       根据林改有关政策,国有林、保护区核心区不纳入此次林改;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保护区扩建部分面积,属原到人到户的自留山,此次核实四至界线,核定面积后,核发林权证到人到户,签定公益林管护协议,不得流转;属集体林地的,此次按属地管理原则,核实四至界线,核定面积后,核发林权证到组,签定公益林管护协议,不得流转,并按2007年5月1日止的基准时间合法人口,折山为股,均股到人到户,股权证核发到人到户,所得的收益80%均利到人到户,村、组集体留成不得超过20%,用于公益事业等支出或壮大集体经济积累。

关于工作进度问题

       鉴于班洪乡林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班洪村、芒库村、南板村于3月25日前全面完成外业工作,4月10日前通过县林改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全面结束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富公村、公坎村、班莫村于4月10日前全面完成外业工作,4月31日前全面通过县林改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全面结束班洪乡村级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工作中,要做到速度服从质量,人员、进度要切实加强调配,确保各项工作不重、不漏。

关于安全问题

       各驻村工作组长要切实加强对队员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和请示、汇报制度。外出作业严禁驾乘摩托和农用用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注意用火安全和饮食安全。

关于退耕还林和耕地面积面积统计问题

       退耕还林面积以享受补助面积为准,其它的全部纳入集体林地进行改革。耕地面积以1999年二轮土地延包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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