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24 12:47:06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唐国元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00八年主要检察工作
200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县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县委确定的“社会稳定促和谐”的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继续深化具有沧源特色的“五位一体”工作思路和全力推行“阳光检察”工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沧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捕起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3件1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3件123人,按管辖权限报市检察院审查批捕2件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的案件106件183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2件117人,按管辖权限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4件46人。未出现错(漏)捕(诉)现象和超期羁押现象,案件审结率100%。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8人,提起公诉29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伤害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多发性案件犯罪嫌疑人31人,提起公诉46人。二是结合沧源实际,切实加大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46人,提起公诉3人。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依法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重特大犯罪案件4件,参加重大疑难案件讨论21次。进一步推行简易程序的适用制度,建议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8件。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信访中,坚持做到“三声四心”,体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无因接待处理不当而造成越级上访的案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接待信访24日,接待来访群众10件14人。推行沧源县检察院听证制度试行规定,通过采用听证制度增加检察院办案透明度。五是认真落实检察
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在“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和“禁毒防艾,构建和谐社会”法律宣传活动中,展示职务犯罪警示等教育图片24幅,发放宣传材料 2500余份,受教育6000余人。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初查后立案侦查9件10人,侦查终结9件10人并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大案6件6人、要案1件1人。二是深入查办渎职犯罪案,共立案查办2件2人。三是开展好协查工作,先后协助普洱、保山等市县检察院办理协查案件8件,获取有关证据材料30余份,协查犯罪嫌疑人和污点证人7人。四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招投标资格预审工作,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国税、海关、稽查所、土地局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与国税局、养护段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指导联系制度,受聘县国税局为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五是人民监督员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取得进一步实效。受理公诉部门拟不起诉案件1件1人,对自侦部门立案侦查的8件案件填写羁押情况动态表、对“三个告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诉讼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对侦查机关进行立案监督4件4人,其中陈安搞非法侵入住宅一案被省电视台作为素材拍摄成《畸情苦果》专题片在《法案故事》栏目播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犯2人、漏罪1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批准逮捕20人、不起诉5人。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做好庭审前准备工作,合理提出定罪量刑建议。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材料109份、保外就医罪犯材料2份。深入监舍上法制课1次,受教育100余人;开展个别谈话教育38人次,消除在押人员的抵触情绪;做家属规劝教育15次。参加安全防范12次,消除安全隐患4起;提出口头检察建议5次。为有效预防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在案件诉讼时限到期的前7天,共向办案部门告知591人次。为使刑罚正确执行,敦促看守所交付执行60人。深入11个乡镇,对我县刑罚执行中的“五种人”共105名进行了回访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受理各类案件14件14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件13人。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经过努力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沧源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充分肯定我院这一做法,并组织其他县检察院到沧源观摩。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万多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办理过程中,做好当事人告知、解释工作,促使其认识到给国家、集体造成经济损失后积极主动赔偿的有6件6人,已作终结审查。对未赔偿的2件2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在改革创新中取得新成效
坚持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日制度和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组织干警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并进行讨论,统一干警思想认识和提升理论素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进行专题发言。通过大讨论活动,干警思想认识到位,精神面貌一新,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组织纪律、工作作风有明显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化干部学习档案,使学习活动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组织参考干警进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工作的能力。经努力,有3名干警顺利通过司考录取线,取得执法资格。因此,我院荣获市检察院授予的“司法考试组织奖”。进一步加强干警的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用制度管理好队伍,不断增强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开拓创新意识。
认真开展党建活动,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继续抓好党建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活动,院党支部连续三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配合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使每个党员都经得起各种复杂形势的考验,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有2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称号,无不合格党员;在县直机关工委对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中,取得了好的成绩。
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一是以责任追究为重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市检察院、县委签订责任状后,与副检察长、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形成全面协同、层层负责、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定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实施方案,建立10个科室及20个人的执法档案,有效预防和消除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四是抓好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干警观看反面典型专题片,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五是实施廉政文化教育“六进”活动。
三、强化检务保障,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在县委、政府关心支持下,以划拨和支付补偿金的形式,共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集办公、办案、培训为一体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沧源边境协查站,在已建成的芒卡联检大楼和正在准备建设的永和联检大楼中设立边境协查站办公用房,使协查关口前移得到有效保障。迁址新建办案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已顺利通过进入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并报国家审批。目前,“两房”迁址新建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在县档案局业务人员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云南省机关档案室建设四星级标准管理要求,实行档案的综合统一管理,经过努力顺利完成了自1999年至2007年档案的整改工作,得到136.5高分的成绩并通过验收,达到四星级管理标准。
加强了以信息化为龙头的物质装备保障,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共购置了电脑13台(其中手提电脑9台)、复印机3台、激光打印机8台、办案用车3辆。设备的增加,极大地提高了办案、办公的效率。认真做好技术保障和运用,为自侦部门办案提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照相、摄像等技术协助,利用数字审讯记录系统对9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供照像、摄像等技术15次;完成电视电话视频播放工作任务21次。
四、培育检察文化,树立检察官新形象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我院始终把以佤文化为依托的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亮点常抓不懈,取得了实效。共编发检察信息86期,国家级转发1期(《检察日报》),省电视台法制专栏节目播出1期,省、市级转发22期;编发调研材料20篇,转发9篇。组织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调研课题活动,报送的5篇调研文章全部被市检察院授予奖项,并获得唯一的组织奖。为进一步开拓创新,努力拓展信息宣传渠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和市检察院合办一期《临沧检察·沧源增刊》,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我院所取得卓有成效的业绩,实现了检察信息效应的最大化。由于检察信息成绩突出,我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信息直报点。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沧源检察各项工作长足进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一年。一年来,我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全省十佳立案监督”等荣誉称号,一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二次“双先”表彰会上被授予“先进检察院”、反渎局获“先进集体”、3名干警获“先进工作者”,反贪局和2名干警分别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反贪、渎检、批捕、监所、民行等项业务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量化考核中名列前茅。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和“综治”工作分别被县委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一名干警被县委、政府授予禁毒斗争“先进个人”称号。所有的这些成绩都是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下,广大检察干警上下一心、团结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根据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总体上发挥不够全面和充分,一些方面的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有的检察人员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监督力度不够,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还有待努力;四是物质装备建设滞后、基本建设欠帐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工作的拓展;五是检察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有待提升。针对这些不足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00九年检察工作重点
根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200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部署,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沧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目标已经确定,关键在于落实。我们一定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把上级部署和沧源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检察工作年年都有新气象。因此,我们将继续深化具有沧源特色的“五位一体”工作思路和“阳光检察”工程,重点在七个方面的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根据省检院工作部署,县级检察院将从今年3月份起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院一定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圆满完成县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关系,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与保障建设的关系,重点工作与基础工作的关系,近期工作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把监督与配合、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实体与程序、刑事与民事、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总揽全局,科学规划,多做抓素质、树形象、顾当前、利长远的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广大检察人员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充分认识今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继
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决打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决依法惩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加强检察机关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加平安建设,促进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明确和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适用情形、操作步骤以及“从宽从严”的幅度,形成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等制度,探索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坚持“三声四心”接访原则,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认真把化解矛盾贯穿于依法办案的全过程,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作为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进一步落实省检院提出的“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要求,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特点,着力提高在纷繁复杂的案件情节和社会关系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排除干扰,发现线索、获取证据、突破案件的能力,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办案工作的着力点,紧紧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重点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政府投资、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
渎职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识,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把执法办案与服务企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惩防并举,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诉讼监督工作有新进展
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加强对有罪不究、罚不当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重点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有效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既要对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进行监督,又要重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强化法律监督措施,着力解决刑事审判中抗诉质量不高、抗诉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着力解决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抓住机遇,总结和扩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经验;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合理配置监所职能,充实监督力量,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履行职能,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要把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依法严肃查处执法不公、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严肃查处执法不公、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真正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由“软”变“硬”,树立监督权威。
五、队伍专业化建设有新提高
始终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突出抓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改变检察理论研究层次较低、理论深度不够、研究成果较少的现状,紧密结合沧源检察工作的实际,努力推出体现沧源特点、具有沧源特色、反映沧源检察经验并在全省检察系统有一定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检察工作提供理论支持。抓好高素质人才的选拔培训,鼓励、支持更多干警攻读高学位,提高学历层次。抓好新一轮科技强检工作,坚持以需要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促进科技建设向应用的转变,真正实现“班子、队伍、业务、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建设”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良性发展。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地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同时,积极选派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和主要业务部门有潜质的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推动沧源检察业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抓好司法考试工作,确保年年有人过关,有效解决好检察官断层问题。按照“五好五带头”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继续保持党员的廉洁性和先锋模范作用。
六、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有新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把严明纪律作风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把自身反腐败斗争作为事关检察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问题来抓。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荣誉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坚决防止腐败现象在检察机关的滋生。严格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谈话诫勉规定等制度。开展自查和清理受利益驱动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乱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绝不姑息迁就。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重点办案环节,强化对办案部门的监督与制约,力求使各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进程,加强对“五种情形”案件的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继续加强和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检察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七、检务保障能力有新突破
越是经济困难时期更应勤俭节约,越是条件艰苦的环境更应防止浪费。要大力开展节约型检察院建设,从领导做起,从点点滴滴抓起,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公车私用,公款私存,公物私占,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中,为办案部门提供高效的保障服务,做到办案经费保障,关心问候到位,不拖欠干警差旅费和各项待遇。注重整合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大力推广办案办公自动化,抓好软硬件更新,年内全面实现办案、办公无纸化和网页更新,适时开展好询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和法庭多媒体示证活动,大力提倡向科技要效率、要战斗力、要质量的进取精神,彻底完成传统办案办公方式向现代化办案办公方式的转变。全力抓好办公楼迁址新建筹建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实现检察机关“两房”建设新的跨越。加强车辆管理,落实制度,保证办案办公需要和行车安全。加强检察信息管理,明确细化信息任务,保证数量,提升质量,争上更高档次。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增强检察机关社会知名度,展现检察官时代风采。要加强综治工作,确保辖区安全,争创“安全文明社区”和超标单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全力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政府、社会各界的支持,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开拓奋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圆满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建设任务,夺取沧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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