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29 09:53:03 来源:沧源政务信息 作者:县司法局 田咏梅
一是及时成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调查摸底社区矫正对象的底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多次协商,并拟定摸排计划,先后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摸底排查。经排查,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0名,在摸排工作中,要求做到五清楚,即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清楚、基本情况清楚、家庭情况清楚、思想情况清楚、现实表现情况清楚;三是认真做好衔接交接手续,坚持实行一人一档。衔接工作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为确保各乡镇在接收中做到材料完整,人员到位,接收有序,明确程序,细致操作,规范接收,工作中严格按照统一的程序,即要求矫正对象当面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同时发放《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须知》,指定矫正工作人员,并分别与矫正对象、矫正志愿者和矫正监督人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和《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作到工作环环相扣,逐一落实。按照矫正工作的程序和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今年来,沧源县大力加强基础工作的规范,力求达到“档案规范,内容全面,记录真实”的目标。按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一人一档”,全面记录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犯罪性质、社会关系以及现实表现,同时规范谈话内容、思想汇报、走访记录、公益劳动、集体教育等工作档案。建立起详实的工作资料,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率达100%;四是按照《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坚持月有考核记载,季有评议鉴定,认真听取社区居民群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奖优罚劣。7月中旬,对认罪伏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汇报思想教育学习,公益劳动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群众反映较好的13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方法,既保证了奖惩的公平、公正性,又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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