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体现先进性。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各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二是体现群众性。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办得好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体现实效性。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自身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四是体现针对性。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