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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4-06-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沧源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的以下政府信息:

  1.县人民政府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职能;

  2.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3.县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4.县人民政府文件及规范性文件;

  5.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6.县人民政府提交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7.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沧源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9.县人民政府惠民实事项目;

  10.县人民政府部门人事任免;

  11.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12.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3.各部门权责清单;

  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网址为:www.cangyuan.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填写《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时间、地点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143号

  联系电话:0883-7122060

  传真号码:0883-7121008

  邮箱地址:cyzwxx@126.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从沧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angyuan.gov.cn)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府网站申请:1.申请人进入“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2.点击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选择公民或企业申请,在线填写《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⑥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提供信息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2)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本行政机关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行政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附件)

  4.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和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143号 (县政府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883-7122060

  传真号码:0883-7121008

  邮箱地址:cyzwxx@126.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进行更新。

  附件:1.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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