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组织机构 >> 正文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admin   时间:2016-02-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沧政办发〔2015〕245 号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团结工委、勐省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编委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78号)精神,设立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出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二)加强的职责

1.配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 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 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地方标准制定的工作;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5.加强中医药工作管理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 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 展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 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计生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 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 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预防和各类突发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 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县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 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 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四)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 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 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 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 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 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 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 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 中医药资金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

(九)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 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 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机制。负责协调有关 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落实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 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 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股室)。

(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 运转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 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组织协调舆情监测、建议提案办理,推进 “ 12320” 卫生热线和“ 12356” 阳光计生信息查询服务热线建设工 作。承担常规人事工作,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等工作,负责联 系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综合协调卫生计生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二)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 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提出卫生计生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 指导、监督、检查卫生计生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策法规宣传和规划股

拟订卫生计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规划的编 制和实施;起草卫生计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 关政策和地方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 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 督负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 转变相关工作;参与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 政策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 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 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 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督导等工作。

组织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 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 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 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 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拟定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短期计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和计划,以改水改 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病媒生物防制 (除“ 四害” ),预防及减少疾病发生;负责管理全县农村饮用水 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其监 督工作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卫生知识;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城区)、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组 织协调开展全县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社会性卫生监督活动,检 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 医政医管股

认真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 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承担建 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实 施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医疗 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拟订我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人才教育规划及相关政 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和优秀科 技成果申报评奖;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才 选拔培养及管理;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贯 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 开展各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教育、 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提高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工作;加强中医特色优势和服务能 力建设,以及中医药参与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基层卫生计生股

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措施,指导推进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 卫生政策的落实;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拟订相关政策、 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组 织、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 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云南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 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七)妇幼健康服务股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 范;推进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 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负责计划生育优 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拟订我县卫生计生宣传、公众健康教 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计生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八)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

承担卫生计生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 库建设;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 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动流动 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指导基层建立流 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防治艾滋病股

起草或拟订艾滋病防治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评估、预算编制、 安排计划,下达经费使用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评估 考核工作,联络和接待接洽有关部门、机构和组织;负责防治艾 滋病的涉外事务,接待来访,洽谈、引进有关对外合作项目并组 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国外有关信息,配置和整合 外来资源,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协助办理有关艾滋病防治赴国外考察事务;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信息编制;承办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 一)具体负责沧源佤族自治县医学会、沧源佤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所属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

( 二)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沧 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 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 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研 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 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 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 任务。配合沧源佤族自治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 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会同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计划。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 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 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沧源佤 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订相关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尽快制定、修订。

2.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沧源佤族自治县卫 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受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委托,对涉及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实 施行政处罚。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监督沧源佤 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 一)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 二)本规定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 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