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09-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勐省农场管委会,县第五次全国经 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及时掌握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要 求,决定建立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报告制度 (一)报告对象及方式:各乡(镇、场)及县经济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向县经普办书面报告;县经普办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 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报告。 (二)报告内容: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建议;经济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时间:各乡(镇、场)、成员单位每周五 18:00前报告《沧源自治县五经普工作报告信息表》(第一期务必于 2023年 9 月 7 日 12:00 前上报),县经普办每周报告一次。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经普办联系人邮箱。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经济普查各种保密资料。 县经普办邮箱:873567162@qq.com 附件:沧源自治县五经普工作报告信息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沧源自治县五经普工作报告信息表(第一期)(2023 年 月 日)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2023 年 9 月 7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