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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作者:李红  时间:2025-04-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在临沧市统计局统一安排下,沧源自治县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基础上,结合部门行政记录等数据,推算2024年人口数据。现将2024年沧源自治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15.26万人,比2023年末减少0.09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2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为5.65万人,比2023年末增加0.32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9.61万人,比2023年末减少0.4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7.02%,比2023年提高2.3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从年龄构成看,0-15岁人口2.73万人,占全县人口的17.89%;16-59岁人口9.69万人,占全县人口的63.5%;60岁及以上人口2.84万人,占全县人口的18.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55万人,占10.16%。与上年全县数据相比,0-15岁少儿人口减少0.37万人,比重下降了2.31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增加0.14万人,比重上升了1.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14万人,比重上升了1.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减少0.25万人,比重下降了1.5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7.93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51.97%;女性人口7.33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48.03%。性别比为108.18(以女性为100)。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0.16万人,比2023年减少0.0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45‰,比2023年减少0.44个千分点;死亡人口0.19万人,比2023年增加0.03万人;人口死亡率为12.41‰,比2023年上升2.1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6‰,比2023年下降2.6个千分点。

注释: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4]性别比: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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