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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作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作者:  时间:2024-03-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沧委发〔2024〕12号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常委会第88次会议2024年3月7日研究同意:

  胡作兴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1年,挂职时间为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请按程序办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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