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委发〔2024〕12号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常委会第88次会议2024年3月7日研究同意:
胡作兴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1年,挂职时间为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请按程序办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