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任〔2024〕5 号
各县、 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临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平 任临沧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 扬 任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