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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罗春云  时间:2021-03-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17420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文化遗产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推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0)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承办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沧源国际佤族音乐节、中国佤族新米节等全县性文化节庆活动。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文物局牌子。下设办公室、产业发展股、文化艺术股、市场管理股、对外交流与合作股,下辖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文物管理所等股所级行政事业单位。

  2021年初,局领导班子为:党组书记、局长由银韫喆(汉族)担任,副局长由鲍永祥(佤族)、贺文英(傣族)、杨太菊(彝族)、谭怀金(傣族)。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边境“国门文化”建设。以国门文化建设为载体,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条件和能力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国家认同感、民族自豪感得到显著增强。二抓文化保护利用。抓好民族文化系统性挖掘、收集、保护,形成一批保护成果,推动文旅融合。持续推进广允缅寺修缮、崖画保护前期勘察等文物保护工作。加快文物文化活化展示工作,深挖广允缅寺、沧源崖画的文化内涵,推进勐卡老寨保护项目,积极配合推进岩帅红色革命纪念馆项目。提升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沧源国际佤族音乐节、中国佤族新米节等三大节庆文化内涵,提高办节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吸引力,提升知名度。三抓景区建设。加大景点“提质扩容”,实现“景点”全面向“景区”迈进、“景区”推向“市场”。将崖画谷景区创建成国家4A级景区,不断提高景区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四抓乡村旅游。围绕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强化行业指导,持续抓好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化、差异化建设。持续提升永和新村、芒阳、公播、莲花塘村建设,加快南板巨龙竹园项目建设,坚持以农业产业为依托,大力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科普、养老养生、体育运动、中医药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全域旅游。五抓短板弱项。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网、厕”旅游八大要素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做好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力争投产一批旅游伴手礼;做好旅游管理服务人才培养,力争旅游服务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积极做好旅游产品包装宣传和运营,推出沧源精品旅游(自驾)线路;宣传营销上水平;抓好智慧旅游,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六抓执法保障。加强文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队伍、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沧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207.6万元增30.65万元,增2.54%,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8.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8.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8.25万元(本级财力1238.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07.6万元增30.65万元,增2.54%,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3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30.65万元,增2.5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50.65万元,增4.3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预算数比去年增加;项目支出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20万元,减46.51 %,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开展文化活动项目资金较上年较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全年支出:

  1.2010350 事业运行11.12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012601 行政运行30.4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3.2040601 行政运行13.39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4.2070101行政运行231.09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人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5.2070104图书馆68.9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426.51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民族文化工作队在职人员工资、财政定补50个临时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7.2070109群众文化164.55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馆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2021年《佤山文化》办刊经费,第九届亚薇节暨第三届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会中缅文艺展演经费支出;

  8.2070112  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黄打非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办公经费等支出;

  9.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支出;

  10.2070201行政运行21.35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管所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2070204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2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支出;

  1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1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的支出;

  1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2.57万元,主要反映2020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的支出;

  1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5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208059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24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支出;

  1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支出;

  1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06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行政医疗保险支出;

  1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2.88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0.2210201住房公积金61.12万元,主要反映2021年机关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15.25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

  1.基本支出1215.25万元,占总支出的98.14%,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3.5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占基本支出的72.7%;商品和服务支出331.73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等的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7.3%;

  2.2021年项目支出23万元,占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2021年《佤山文化》办刊经费4万元;用于第九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暨第三届临沧边境坚果文化节文艺展演经费5万元;2021年文化和旅游工作经费10万元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39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480人次。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单位公务接待制度,提倡厉行节约,故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99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我单位严格控制车辆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共申报项目5 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

  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27万元,增4.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工作项目

  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4.文物保函【2018】114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云南省2019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沧源崖画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的崖画之一,其题材多样,内容丰富,绘画风格自然、生动、朴实,是中国古代岩壁艺术的瑰宝,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价值和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由于沧源崖画具有不可再生性,项目实施后,将为其进一步的保护提供数据支持,使沧源崖画的展示利用功能不断提高,其历史、科学和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得以传承。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工作项目于2018年6月逐级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核,2019年6月得到了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8】114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云南省2019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2020年4月云文物〔2020〕29号《云南省文物局关于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工作技术发案的批复》,2020年6月临文物复〔2020〕3号《临沧市文物局关于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工作技术发案的批复》。目前该项目国家已安排项目经费61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规定,2021年3月11日我局与云南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由云南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该项目已经通过政府采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工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530927JH202000502) ”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现正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项目工程招标。

  (五)项目实施内容

  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项目针对沧源崖画各点进行详细调查,明确崖画点位置、文物病害、制作工艺与材料、水文地质情况等;并对崖画保存现状进行调查、测量和评估,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判定病害活动性,明确病害变化量,结合文物本体调查及环境数据分析,确定病害发生及发展的致因。进而明确文物进行本体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施范围,在保护技术及材料存在局限的情况下,避免盲目施工给文物带来不可逆的伤害。

  (六)资金安排情况

  沧源崖画保护前期勘察工作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工程,总投资614.224475万元,项目工程614.224475万元(含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2021年6月启动,2022年8月完成项目实施内容,2022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

  沧源崖画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的崖画之一,其题材多样,内容丰富,绘画风格自然、生动、朴实,是中国古代岩壁艺术的瑰宝,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价值和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由于沧源崖画具有不可再生性,项目实施后,将为其进一步的保护提供数据支持,使沧源崖画的展示利用功能不断提高,其历史、科学和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得以传承。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1742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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