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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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1-09-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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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依法收取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人民防空资产及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12)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要经济指标稳步推进。1.建筑业增加值。2020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6.98 亿元,增速18%。第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2610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速25.42%。2.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2020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4.35万平方米,增速0.67%。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1—10月份全县只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1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速63.1%。全年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17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速49.88%。3.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2020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614人。2020年第二季度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425人,比去年同期减速10%;第三季度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564人,比去年同期增速1%。4.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020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564.92万元。2020年第二季度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84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速2.49%。第三季度预计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5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速16.92%。 (2)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凝心聚力推动“美丽县城”创建工作,2020年2月我县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1.创建洁净“美丽县城”。今年完成城市公厕建设17座,彻底消除县城和旅游景区旱厕;铺设雨污管网15.6公里、县城供水配水主管网31.63公里;完成县城市夜景灯光工程,县城主干道、主街区及标志性楼宇亮化照明设施达100%。2.创建宜居“美丽县城”。打通3条市政“断头路”,改造2条市政主干道,县城道路通畅平整,铺设2.6万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建成司岗里大道停车管治设施以及80个客运车、出租车招呼站,市民出行更加通畅快捷。葫芦湖公园提质改造基本完成,建成了最美的“城市会客厅”;文体活动广场建成投入使用;在县城入口、市政主干道、河湖岸线等打造以董棕、菠萝蜜等本土树种为主的绿化美化工程,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97.28公顷,绿化覆盖率44.9%、道路绿化普及率98.56%、林荫路推广率71%、河道绿化普及率86.49%。开展“美丽县城”建设“最美”系列评选活动,评比选定“最美市民”62人、“最美家居庭院”24个、“最美单位”12个、“最美小区”2个、“最美街道”1个、“最美校园”8个。3.创建特色“美丽县城”。打造了司岗里大道、步行街、门佤路、特色美食街4条精品街区,全面规范街道商铺门面特色招牌,全面整治背街小巷“脏乱差”,县城面貌焕然一新。2020年完成新建建筑风貌提升效果项目审查69项15.24万平方米;审查外单位风貌提升效果图6项5000平方米,正在开展私人新建建筑风貌提升效果图3家1020平方米;完成新建建筑风貌提升12项10.77万平方米,概算投资3000万元;完成2011年佤源福苑小区保障房外立面风貌提升13栋6.6万平方米。 (3)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稳步推进。结合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和洗手设施全配套”相关成员单位责任清单》,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和管理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分工协调推进“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和洗手设施全配套”三项专项行动工作。1.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截至目前,摸排垃圾底数976个点位,混合垃圾约4477.71吨。累计清除垃圾976个点,清理4477.71吨裸露垃圾,投入人力22909人次,投入机械设备577台次,投入经费47.28万元。2.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447座公厕,其中已达标938座,达到“三无三有”公厕标准水冲式公厕76座(其中:城市规划区33座、旅游景区29座、加油站8座、机场6座);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公厕标准862座(其中:学校92座、客运站点和公路沿线9座、乡镇24座、行政村93座、自然村632座和其他区域12座属医疗机构);其余509座未达标公厕主要是自然村。3.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2020年我县计划新建570座勤洗手设施,共计1710个洗手盆,计划总投资795万元。目前已完工563座(其中:城镇镇区197座,乡镇镇区218座,农村148座),在建洗手设施5座(其中:乡镇镇区4座,农村1座),剩余16座未动工,预计2020年12月底全部完工,对于不足区域逐步增加设置。 (4)脱贫攻坚巩固成效显著。一是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以“户户清”“项项清”为基础,紧盯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弱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风险问题,所有问题整改清零,有效巩固脱贫摘帽成果,顺利通过国家普查。二是完成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工作。于2020年5月6日对各乡(镇)业务员开展新版信息系统的培训并开展录入工作,于2020年5月30日完成全县11627户录入工作。三是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对全国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三种分类,进行逐户核验,并通过手机APP将核验结果及房屋现状照片,记录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我县11627户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情况均已完成核验。四是完成2020年农村新分户建设竣工验收工作。五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沧源实际,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 (5)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我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今年来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1次,工作部署会议2次,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摸细排线索问题。自2月10日起先后到我县各在建工地、房地产企业、小区物业等重点区域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今年来累计深入44家建筑工地、29个监理企业、49家房地产企业、14家燃气门市店、28家物业小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700份宣传资料;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摸排梳理,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加强对今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住建领域涉黑涉恶五类问题。三是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及漏洞。突出专项斗争第三阶段任务目标和行业乱象整治,完善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强化协同、保障等机制,巩固现有成果,净化行业生态,夺取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四是聚焦三类突出乱象,持续开展行业治乱。聚焦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招投标,全面梳理各类工作风险点、薄弱点,进一步完善风险化解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持续清理建筑市场,依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违法施工等行为;持续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专项整治,促进标准化工地建设,维护建筑工地良好生产秩序;强化依法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整治处罚力度。 (6)民生工程不断改善。1.保障性住房。一是完成2个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集中抽签,分配并签订合同户数840套;做好其他片区合同到期续签、空房分配,签订合同户数230户。二是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及发放。发放2019年第三、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60万元,2020年第一、第二季度补贴28.2万元。三是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507.495万元、公租房押金301.2万元。四是查出公租房转租行为23起,已经处理20起;通过司法程序对2019年查出的10户拖欠房租、转租的承租人进行起诉。2.老旧小区改造。截至目前,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开工,完成投资1648.44万元;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目前1130户老旧小区已全面开工,完成投资2000万元。3.棚户区改造。继续做好2017年和2019年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整理发放土地房屋征收表册;发放征收土地房屋补偿294 户,兑付补偿金 9140.2401万元;签订煜恒、基建队、县委县政府等片区征收房屋协议 294份;启动计生委旁18户棚改散户征收工作;启动五金社、企业局、民贸小区拆迁工作; (7)行业监管更加规范。1.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今年来共开展招标备案34项,总投资为39581.80万元,其中:房建市政20项,完成投资为30997.685万元;水利2项,完成投资为578.14万元;交通12项,完成投资为8006.01万元。2.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备案和许可方面。2020年以来共办理项目报建13项,总投资11.45亿元,总面积34.3419万㎡;办理安全监督备案13份,督促企业缴纳工伤保险16.9万元;办理施工许可证11项,预存农民工工资72.05万元;二是安全生产方面。于2月份召开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会暨业务知识培训会,与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商砼站、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79份,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80份,签订公路超限超载承诺书50份。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累计组织派出5次检查组,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5项73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5份270条,建立了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一是加大工程质量的巡查、抽查力度。今年共受监工程28项,总建筑面积141960.71万平方米,累计投资53185.70万元,报监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是开展了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停工通知书12份,巡查记录60份;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今年来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项目37项,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6项;四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地条钢”排查和复查工作,严防“地条钢”在工地出现;五是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六是加强对建筑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坚持做到“两个不能使用”,对在建工程项目累计检查20次,对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建筑用砂,建筑用碎石进行抽查,共抽检75组,检验全部合格。4.其他工作。办理消防设计备案12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0个,开展工程竣工消防安全验收10次;检查全县内城镇燃气企业及门店6家9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提出整改意见9条,确保燃气生产工作安全。 (8)巩固人居环境提升。一是对华能集团帮扶项目进行整体性梳理,2016-2019年共实施华能帮扶项目202个总投资14603.6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工195个项目,其余7个项目正在实施中;二是强力推进沿边小康村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排污沟管80km,污水处理池43口,完成勐董镇、班洪乡、单甲乡5个沿边村垃圾车5辆,垃圾箱225个,完成户厕建设1065座。 (9)人防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易地建设费应收未收整改情况。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县人防相关工作的监察建议》要求,结合县人防工作实际情况,经重新核实,应收取的费用项目为128项,减税降费后应缴纳2004.34万元。目前,已全部收回。二是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于今年5月20日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明确我县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项目用地位置;5月22日,与县自然资源局、国资公司、规划设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实地选址工作,提出两个选址方案提交县委常务会研究,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于2018年6月经省人防办批复同意人防机动指挥所项目立项,项目由小型信息采集车、中型指挥车等人防设施组成,今年6月23日,人防应急机动指挥通信到达沧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于 6月底前全面启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人防信息化项目获得批复,正在设计中,今年年底开工建设。 (10)全面清理整治烂尾楼遗留问题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分项目建立台账制度;二是科学制定“一楼一策”整治方案,分类整治,推进加快扫尾和及早盘活资源;三是持续跟踪项目后期推进情况,总结分析、查摆问题、汲取教训、形成长效工作教训机制。 (11)城市抗震防灾有序开展。积极开展临沧市沧源县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5月15日经县级部门及专家联席评审原则通过。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临沧市沧源县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0—2035)。现已将规划请示上报市住建局给予审核并转报省级审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办公费、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8个行政股室和质监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护中心3个事业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8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4.07万元,占总收入的88.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77.14万元,占总收入的11.29%。与上年40829.51万元对比减少21548.30万元,减少52.78%,主要原因:专项新增债券资金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华能帮扶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6,28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44万元,占总支出的1.89%;项目支出35,602.11万元,占总支出的98.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255.47万元对比增加8032.08万元,增加28.43%,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美丽县城”项目资金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44万元。与上年989.62万元对比减少304.18万元,减少30.74%,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综合执法局划出独立核算,环卫站划到综合执法局,城乡规划局职能划到国土资源局,规划设计划到国土资源局,2019年人员经费含部分综合执法局、环卫站、城乡规划局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02.11万元。与上年27265.85万元对比增加8336.26万元,增加30.57%,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美丽县城”项目资金等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30603款人民防空60.00万元,用于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资金60.00万元; 2.2111103款减排专项支出669.82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00.00万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469.82万元; 3.212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万元,用于2020年拆迁征收工作3.00万元; 4.212019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7.65万元,用于县城绿化管护专项经费40.21万元,环卫车辆维护费及各项业务工作经费37.44万元; 5.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54.33万元,用于雨水管网项目资金830.00万元,2018年度城市公共厕所项目资金24.33万元; 6.2121301款城市公共设施210.00万元,用于环城南路建设210.00万元; 7.2121401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38.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138.00万元; 8.2121699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622.73万元,用于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0622.73万元; 9.2129901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2.66万元,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5396.99万元,教育环境整治、周转房项目150.00万元,2019年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费18.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6.00万元,2018年度直过民族项目第一批集团帮扶项目3641.88万元,2019年度直过民族项目第一批集团帮扶项目699.79万元; 10.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00.00万元,用于3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0.00万元; 11.2210103款棚户区改造2779.29万元,用于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585.59万元,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2186.00万元,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7.70万元; 12.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908.78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908.78万元; 13.2210106款公共租赁住房140.00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项目140.00万元; 14.2210107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55.99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55.99万元; 15.2210108款老旧小区改造200.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0万元; 16.2210199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062.70万元,用于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3200.00万元,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00万元,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2300.00万元,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62.70万元; 17.2210202款提租补贴47.16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7.16万元; 18.2299901款其他支出50.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5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2.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与上年9166.69万元对比增加10865.6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美丽县城”项目资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建设项目6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8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08万元,死亡抚恤4.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3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6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00.00万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469.8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98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02.75万元,“美丽县城”建设项目5397.00万元,教育环境整治、周转房项目150.00万元,雨水管网项目资金830.00万元,2018年度城市公共厕所项目资金24.33万元,县城绿化管护专项经费40.21万元,环卫车辆维护费及各项业务工作经费37.44万元,2020年拆迁征收工作3.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3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3200.00万元,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2585.59万元,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4486.00万元,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7.70万元,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项目140.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03.1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62.70万元,住房公积金33.9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5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4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4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预算的49.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接待人次批次。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10万元比2019年25.43万元减少15.33万元,下降6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8万元比2019年11.05万元减少7.37万元,下降6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2万元比2019年14.38万元减少7.96万元,下降55.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接待人次批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占36.44%;公务接待费支出6.42万元,占63.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检查及督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09万元,与上年35.44万元对比增加74.65万元,增加210.64%,主要原因:2019年临时工工资在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列支,2020年临时工工资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劳务费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8094.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041.22万元,固定资产53.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79.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659.8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9.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没有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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