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李红瑛 时间:2021-03-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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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8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机关,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监察体制改革后有内设机构16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2020年撤销第八纪检监察室,新增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63个单位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 2、人员编制情况: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未含派驻县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及派驻勐省农场纪检监察组编制数各3名)。其中:机关47名,派驻纪检监察组44名,县委巡察办4名,巡察组10名。编制数较上年增13名,原因是:根据沧编委发〔2020〕55号文件,增设了2个县委巡察组增加了4名行政编制;根据沧办发〔2020〕66号文件,将派驻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9名政法专项编制划转至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统筹调剂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政治监督持续走深走实。将2021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提升年”,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强化思想武装,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换届纪律,把好“四关”,严查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第二,一以贯之深化反腐败斗争,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反腐败一刻不停歇”,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办案安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工程建设以及金融、国企、能源等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入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第三,坚定为民执纪,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脱贫不脱监督,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基层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社保养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查重处扶贫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第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促进各类监督全面融合、贯通联动。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多渠道提升监督精准性实效性,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划任务,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第五,把准政治生态建设这一重要任务,涵养求真务实、清廉干事的新风正气。持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内法规。以“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带动“清廉沧源”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 第六,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坚定信念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两个维护”的表率,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部分供养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人(临时工)。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9.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35.18万元,增长10.28%,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年内人员变动较大,人员较上年增加了10人,故增加了人员经费,增大2021年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9.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9.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9.67万元(本级财力1449.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135.18万元,增长10.28%,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年内人员变动较大,人员较上年增了10人,增加了人员经费,所以增大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9.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144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65.1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人员较上年增10人增加了人员经费,故增大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30万元,下降30%,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沧源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重点支出的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度仅申报了2个重点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个,故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25万元,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090.25万元,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聘用制人员、政府购买性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开支;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调查、县委巡察工作、职工差旅费、学习培训费等开支;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1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死亡人员家属的遗属生活补助,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三、卫生健康支出6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2101101(政单位医疗)支出64.5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6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77.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69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1万元,计划用于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较上年减少0.14万元,增长(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18万元,主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8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申报项目2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7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分别是:1、巡察专项资金30万元;2、纪检监察工作经费4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巡察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绩效目标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章关于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政治要求,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制定“十四五”时期巡察工作规划;强化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把对村(社区)巡察纳入巡察规划。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党委(党组)职能责任,严格按照“三个聚焦”监督要求开展监督。 下一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2.19万元(含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67.08万元、聘用制、购买性人员工资43.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聘用制、购买性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日常开支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与上年对比增62.35万元,增长62.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较上年增加了10人,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二是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将聘用制及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纳入至一般公用经费内,故增大了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十、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巡察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沧办发〔2018〕172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县委巡察办、县委各巡察组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不断探索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方法和路径,坚持以常规巡察为主导,综合运用机动巡察、专项巡察、村级巡察等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三轮巡察;坚决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多举措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紧紧围绕市委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加大对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化改革、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美丽县城以及扶贫领域、惠农利民政策等方面的巡察力度,巡察组集中进驻被巡察单位30-40天开展巡察,完成巡察报告及后续流程。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共安排预算资金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章关于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政治要求,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制定“十四五”时期巡察工作规划;强化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把对村(社区)巡察纳入巡察规划。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党委(党组)职能责任,严格按照“三个聚焦”监督要求开展监督。 (八)项目实施成效 始终把抓好巡察工作作为助推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围绕县委巡察全覆盖和对村巡察全覆盖总目标,科学统筹谋划,创新思路举措,以坚定稳妥、扎实有效的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通过巡察,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深化改革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新时代肩负的职能责任,督促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深入查找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共性、深层次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意见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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