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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沧源自治县政府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1-03-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101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县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指导和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决定代理人选;常务委员会主任因故缺位的时候,推选代理主任;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决定撤销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依照本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组织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组织征求对国家法律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以及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重要议题的意见;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中共沧源自治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5个专委2个工委1个办公室,分别是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支持沧源改革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坚持立法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相结合,把民族立法工作重点放在依法保障民生、依法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方面。切实发挥好人大依法监督职能,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助推“一府两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监督。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组织好乡镇人大主席工作座谈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工作视察、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查),形成审议(查)意见报县委、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学好业务,带好队伍,认真履职,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在抓落实下功夫,为推动常委会工作实效的提高提供更好地服务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33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0.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基本工资、各项保险相应增加;预算死亡抚恤金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0.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0.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0.98万元(本级财力770.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基本工资、各项保险相应增加;预算死亡抚恤金1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70.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7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经费与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室)工作经费预算在项目支出测算,2020年在基本支出保运转测算,所以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82.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经费与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室)工作经费预算在项目支出测算,2020年在基本支出保运转测算,所以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2021年增加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经费和人大立法工作经费预算项目资金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行政运行498.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聘用制工勤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经费(27万元)、各委室工作经费(8万元)支出;

  3.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会议30.00万元,主要用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支出;

  4.2010105人大立法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修订法案等经费支出;

  5.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代表工作15.60万元,主要用于县直机关人大代表活动工作经费及县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支出;

  6.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讲、展览沧源佤族文化、民族精神、不断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等工作经费支出。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2.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统筹外工资支出;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安家费0.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支出;

  10.2080801死亡抚恤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及安葬费支出;

  11.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1.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8.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6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分别为:基本工资148.43万元、津贴补贴203.44万元、奖金89.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9万元、住房公积金38.8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5万元,项目支出82.60万元),分别为:办公费44.98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7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劳务费14.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78万元、会议费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分别为: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42.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抚恤金18.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5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1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9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是本单位接待费计划用于外来单位来沧源开展学习考察、调研和组织挂钩村到县城学习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合理使用财政预算资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5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变化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使用财政预算资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共申报项目6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82.6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1.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审查和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其他事项。下一步,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99万,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经费与各委室工作经费预算在项目支出测算,2020年在基本支出保运转测算,所以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十、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乡两级人大换届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的重要实践,法律性、政策性强,民主化程度高。

  (五)项目实施内容

  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听取、审查和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查和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县第十三届第五次会议相关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动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一线意识、彰显一线作为,发挥代表作用、助力改革攻坚,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县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共修改颁布实施条例1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9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24次、代表视察2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调研8项,顺利完成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沧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会议表决通过了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表决通过关于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3.表决通过关于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4.表决通过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5.表决通过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6.表决通过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表决通过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8.表决通过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9.议经法定程序选举:李江红当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胡江华当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胡江华、田云山、徐向华当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10100111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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