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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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9-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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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7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监督;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各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 3、行使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监管权及处罚权;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焚烧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行使城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城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一系列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指导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环卫作业的日常管理。 5、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贯彻落实《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9〕25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要求,配合完成单位职能职责、人员划转,综合设置机构等工作,编制完善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工作日渐完善。 2、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一年来,共查处违章设摊行为762起,暂扣违规交通工具3辆,物品59件,处理占道经营违章行为835起;二是整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和牛皮癣。拆除户外广告牌26块,不符合市容标准广告牌52块,收缴各类非法小广告52600余份、拆除违章布标850幅、清理违章占道灯箱广告牌、店招店牌163块;三是整治乱停乱放行为。清理规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1460起,清理“僵尸车”21辆,取缔公路边二手车市场3起,处罚车辆驶入人行道行为156起;四是牵头组织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自2019年6月1日全县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刊发宣传各类标语、宣传单、短信7900余条次,在县级新闻媒体刊播新闻信息15条(篇),刊登三轮车专项整治公告60期,召开动员会议15场次,开展业务培训4场次,曝光三轮车违法行为10余起。目前县城规划区内共排查三轮车1484辆。转入集中整治后暂扣违法违规三轮车211辆,已处理164辆,未处理47辆,查获非法营运行为2起;五是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加强城区马路市场整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20起,受理无照经营案件12件、处罚金额2020元。六是加强城区犬类整治工作。对城区内的流浪犬、野犬、恶犬进行了捕杀,共捕杀犬只26只,消除了城区安全隐患;七是整治商业噪音。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区噪音扰民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共发放通告6余份,商业噪音扰民现象明显改观;八是加强扬尘、渣土和建筑垃圾管理。严厉整治城区散落违规车辆,对未覆盖的运输车辆依法给予处罚,有效打击超载、滴漏的违法行为;九是加大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监察力度,共查处损毁市政设施案件24起,绿化案件8起;十是拆除私搭乱建行为。对沧源农贸市场商户私搭乱建彩钢瓦行为进行整治,自行拆除32户,面积180平方米;强制拆除154户,面积1360平方米;拆除私搭挡板8户,面积28平方米;拆除加盖建筑物4户,面积85平方米;十一是依法办理执法案件。截至目前,共办理城市管理案件248起,处罚金额98110元,其中简易程序133起、一般程序115起;赔偿款114517元。 3、“两违”建筑治理工作。一是两违存量查处情况。全县普查“两违”建筑692宗,建筑面积22.01万平方米。累计查处554宗,查处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拆除480宗,建筑面积16.26万平方米;整改74宗,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85.41%。2019年查处两违存量10宗,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二是积极开展“美丽县城”创建两违综合整治工程。〈一〉开展源湖路、白塔路、学府路和步行街风貌提质改造项目工程私搭乱建实施违建排查。共排查违建94户,建筑面积0.79万平方米。完成对源湖路、白塔路、学府路、步行街两违拆除92宗,建筑面积0.67万平方米;〈二〉开展县城可视范围搭建蓝色彩钢瓦排查工作。对永和一、二组农户、本部门干部职工、财富新城、利源建材城、煜恒小区住户家庭搭建(使用)蓝色彩钢瓦进行排查597户,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待整改。〈三〉开展城市风貌提质改造。拆除影响城市风貌的临时建(构)筑物3起,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拆除大型广告牌7处,面积900平方米;拆除未经审批的门头招牌85户,面积1300平方米;规范整治建筑工地围挡13家公司。 4、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对沧源南北小河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全年共清理河道3次,出动人力200余人次,车辆10余辆次,清理杂草、垃圾20余吨。动用机械下河集中清理一次,清理河段全长300余米,清理淤泥1800余立方米,机械填埋建筑工程渣土1900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52人,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性人员34人,环卫站临时工人员11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8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2019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0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8万元,占总支出的44.49%;项目支出389.02万元,占总支出的55.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2019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8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2019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02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2019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日常工作开展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2019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6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6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我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定期考核为主不定期考核为辅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并对应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无其他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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