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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2019年度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310001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2019年度决算分析报告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金融存贷款余额完成情况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三、2019年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六、债务收支及余额情况

  七、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做法

  九、“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十、“三公”经费预算等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十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总收入完成46735万元,比上年同期46772万元减少37万元,减幅0.079%,完成年初预算数48800万元的95.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32万元,比上年同期30309万元增加2123万元,增幅7%,完成年初预算数32130万元的100.94%,完成市级考核目标任务数32400万元的100.1%,超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上划中央及省级市级收入完成14303万元,比上年同期16463万元减少2159万元,减幅13.11%。

  税务部门完成总收入27943万元,比上年同期33489万元减少5546万元,减幅16.56%,完成年初预算数35207万元的79.3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01万元,比上年同期17391万元减少2890万元,减幅16.62%,完成年初预算数18640万元的77.8%。

  财政部门完成总收入18792万元,比上年同期13283万元增加5509万元,增幅41.47%,完成年初预算数13593万元的138.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31万元,比上年同期12918万元增加5013万元,增幅38.81%,完成年初预算数13490万元的132.9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0718万元,比上年同期236393万元增加14325万元,增幅6.06%,完成年初预算数250580万元的100.06%,完成市级考核目标任务数250600万元的100.05%,超时间进度0.5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在全市的排名情况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排第5名,完成进度排第4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排第3名,完成进度排第3名。

  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完成228286万元,比上年同期192985万元增加35301万元,增长18.29%,完成年初预算数214952万元的106.2%,完成市级考核目标任务数212200万元的107.58%。

  支撑GDP核算的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99952万元,比上年同期149997万元增加49955万元,增幅3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7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30万元,比上年同期4056万元减少326万元,减幅8.04%,完成年初预算数6070万元的61.4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495万元,比上年同期数7026万元增加19469万元,增幅277.1%,完成年初预算数6756万元的392.17%。

  (三)金融存贷款余额完成情况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完成427514万元,比上年同期411415万元增加16099万元,增幅3.91%,完成市级考核目标任务数444300万元的96.22%,踏时间进度3.78个百分点;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完成299240万元,比上年同期268454万元增加30786万元,增幅11.47%,完成市级考核目标任务数295300万元的101.33%,超时间进度1.33个百分点。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收入质量严重下降。本年度受减税降费政策、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等影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比上年减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3194万元,比上年同期15464万元减收2270万元,减少14.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减少10.34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较为乏力,收入质量明显下降。

  (二)民生事业持续发展。2019年,全县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行政运行开支,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不断加大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民生支出207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74%,民生事业取得新进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支出38162万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补助、中小学生营养早餐、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等经费的足额拨付,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年累计拨付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支出48469万元,保证了弱势群体的生活、医疗需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卫生事业健康发展。2019年医疗卫生支出216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保障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019年全县共发放支农惠农补助资金12943万元。

  三、2019年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9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813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3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160422万元(其中:体制补助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379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88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492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收入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14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3979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200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5791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878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75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53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761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542万元、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98万元、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933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702万元、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542万元、 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8万元、其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3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50万元,调入资金1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8万元,上年结余700万元,本年可用财力2662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本年公共财政支出250718万元,上解支出412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95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52万元,支出合计263147万元。年终结余3068万元。

  四、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未编制预、决算。

  五、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我县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200万元,同比增6017万元。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参保人员的扩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及财政补助比例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6807万元,同比增11009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享受养老保险增资。

  六、债务收支及余额情况

  2019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县新增债券资金202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0万元,用于岩帅镇、芒卡镇、勐角乡、班老乡易地扶贫搬迁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专项债券20000万元,分配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再融资债券下达34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950万元、专项债券5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债券到期本金。

  七、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脱贫攻坚办的精心部署和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脱贫攻坚的指导精神和要求部署,始终紧扣保障、投入和管理三大重心、主线,理清工作思路,全面统筹谋划,夯实工作措施,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上狠下功夫、做足文章,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提供了财力保证。

  (一)脱贫攻坚行业扶贫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我局坚持谋划在先、部署及时、落实到位的工作原则,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扶贫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决策财政支持全县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职责分工具体抓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2.抓资金筹措,确保投入保障

  2019年来,共筹集各类脱贫攻坚资金123735.382万元,其中:教育扶贫5030.44万元、健康扶贫15649.35万元、就业扶贫1108.97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9760.332万元(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939.132万元)、华能帮扶资金16000万元、东航捐赠资金902.09万元、上海帮扶资金3654万元、其他农林水农业生产发展及基础设施方面扶贫资金21630.2万元。

  3.抓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在资金监管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执行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沧源县实际,着力采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实现监督重点由事后督查向关口前移全过程监督,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 、拨付、使用全过程,不留盲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到实处,起到实效,确保“监督不断链、去向不模糊、使用要精准”。

  (二)脱贫攻坚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中央、省级、市级等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接地气、顺民意、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紧密联系,符合我县的贫困实际。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宣传、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力筹集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绩效管理等,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见效,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三)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1.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支持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6〕226号)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年度整合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力度,一是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将中央20类和省级21类等用途相同、性质相近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确保脱贫攻坚投入资金需求保障。二是按年度编制《沧源佤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及《沧源佤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将分散在各个渠道、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部门的资金实行源头整合,做到全县一盘棋,应整尽整,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使用的格局。

  2019年我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9074.89万元,其中:中央48426.92万元、省级9700万元、市级300万元、县级647.97万元。实际整合59760.332万元(含专项扶贫资金12939.132万元),其中,中央48886.42万元、省级9348.15万元、市级525.762万元、县级1000万元。拨付到单位和部门49481.025万元(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25.67万元),结余结转率为17.2%,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兑付。

  2.及时下达资金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规定时限下达资金,严防资金滞留等中间环节。在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分解到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申请报送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

  3.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规定,根据工程进度拨款,无超进度或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对到户补助类项目,一次性拨付给农户;对工程建设类项目,首次拨付不超过该项目补助总额的50%的启动资金,剩余资金按照项目进度逐步兑付。经排查,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控制县级资金结余结转规模,严防资金滞留等中间环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当年度结余结转率控制在8%以内,其他整合涉农资金控制在20%以内,不存在滞留两年以上的扶贫资金。

  4.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控制资金结余结转率。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资金的支出范围,同时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来,我局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了沧源县财务和扶贫资金检查工作组,并联合县扶贫办、民宗局、发改局等部门对我县10个乡(镇)1个国营勐省农场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2次,对各乡镇及行业部门财务人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培训1次,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保证了各乡镇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是大力推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将资金与项目统一起来,与所有项目一道进行公示。乡(镇)、部门组织实施的分别在乡(镇)、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村委会实施的建设项目、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在村委会张榜公示,确保项目在阳光下实施、资金在群众监督下使用。

  5.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云南省县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云财预〔2018〕198号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预发〔2018〕96号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并完成了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截至目前,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2019年度绩效填报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各扶贫项目效益得以充分体现,切实提高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领导在年度财税工作会议上都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表讲话,就认清形势,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促预算绩效管理实现新突破两个方面提出了意见。提出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业务学习、落实工作任务。强调要加大财政整合增效力度,强化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都要提高认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财政局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沧源佤族自治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从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办法入手,要求各单位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做法

  一是组织机构有保障。财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预算股,预算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办理。

  二是出台管理办法。出台相关制度管理文件,从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办法入手,要求各单位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规范编制。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选择部门试编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对试点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中期监控工作。2018年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求全县各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更加注重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进一步完善编制内容。2020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绩效目标设置将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预算,绩效低或无绩效的项目,相应压缩或取消当年项目支出安排,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将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九、“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77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48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批次,  因公出国(境)1人次;公务接待费299.48万元(国内接待费299.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2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265批次 (其中:外事接待1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4034人次 (外事接待59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1.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1.91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13辆(2019年末按实有量统计上报)。

  十、“三公”经费预算等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按2018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汇总数为931万元,较2018年948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18年减9万元,减幅100%;公务接待费为394万元,较2018年398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1.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37万元,较2018年减少3万元,减幅0.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37万元,较2018年减少3万元,减幅0.56%)。

  十一、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019年财政运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约束力不足,中期预算追加事项过多,未能体现预算的严肃性;二是暂付款规模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未能达到省级三年内清理完暂付款的要求;三是偿债压力过重,偿债给财政支出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影响财政可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财力投入。

  十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总结2019年工作经验,在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合理制定2020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调优收入结构,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占比;二是鼓励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储备好项目、大项目,努力向上协调,积极汇报,提高项目报准率,增加财政支出的财力支撑,保障县内基础设施建设财力;三是严格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四是进一步调优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的合理增长,突显财政保障职能,在2020年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各项工作。

  监督索引号53092703100011111

附件1沧源自治县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_生成表.xls

附件2沧人发〔2020〕24号 关于批准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决议.pdf

附件3沧源自治县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pdf

附件4重点工作解释说明(沧源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pdf

附件5重点工作解释说明(沧源自治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pdf

附件6重点工作解释说明(沧源自治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情况).pdf

附件7对公开空表的解释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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