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9-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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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5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2.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4.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6.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一是切实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报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下发相关文件,稳步开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二是报请县人民政府召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审核政府系统重大合同(协议)13份,出具审查意见建议书6份;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修改完善权责清单并备案,公告全县44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组织5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第一批考试,通过17名;有序推进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办结2件,民事诉讼案件4件,办结3件。三是抓实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5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8万余份。确定29名同志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组建由41人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荐“七五”普法联络员42名,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七五”普法学法用法档案》,并完成28名法治副校长的信息采集工作。 2.坚持多元化解、源头治理,着力推进“345”工作法,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及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综治维稳大下访活动,了解群众对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共走访农户200户。二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82件,调解成功2080件,成功率达99.9%,防止“民转刑”44件44人。三是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试点工作,排查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件,调解成功2件。四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及队伍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232人,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30期550人次。 3.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4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822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3人;报请特赦2名社区服刑人员。二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措施,累计接收刑释人员552人,安置帮教对象在册人数545人,帮助落实责任田220人,帮助落实社会救助12人,安置帮教率达100%。三是核查沧源籍在全国监狱服刑人员65人;完成与监狱远程视频探视77人次。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完成1个县级中心,10个乡(镇)工作站、93个村社区的联系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挂牌成立临沧市仲裁委员会沧源服务站,积极拓展对外开放法律服务新平台。二是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5件,推广使用“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完成县委、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5个贫困乡镇(岩帅镇、芒卡镇、班洪乡、勐来乡、单甲乡)“12348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安装使用工作。三是办理公证事项316件、为法院送达各法律文书361件。四是持续深入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建立“法润脱贫”法律服务微信群67个,在群内提供法律服务咨询778次,预防和化解涉及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矛盾纠纷294件。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事务8件,非诉讼事务93件,咨询和代书1551件,调解纠纷208件。五是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完成全县域内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六是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改革工作,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23人。七是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不起诉案件1件/4人,参加公诉和庭审观摩1件/2人。 5.坚持党建先行,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干部职工学习例会30期620人。二是着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公证、律师联合党支部开展党建联系、指导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等日常监督管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2名纪律较松散的干部进行谈话。 6.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抓实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和指导,指导辖区内执业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件1人。二是加强对“两类人员”的走访排查,抓实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两个八小时、审前评估、请销假及奖惩制度,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三是协助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完成全县807名村(社区)、“两委”人员和1065名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联审核查清理。四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120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4.5万余份,悬挂横幅150条,出动宣传车辆17辆(次),制作永久宣传牌42块。 7.围绕中心,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开展挂钩联系村的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工作。三是派人参加勐甘强戒所、县城棚户区等中心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司法专项编制25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0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56万元,占总收入的90.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4万元,占总收入的9.4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9.41万元,减少2.5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调成预拨款,所以总收入减少。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52万元,减少9.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调成预拨款,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增加80.11万元,增加335%,主要原因是年底收到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入建设资金补助款1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6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06万元,占总支出的82.85%;项目支出165.2万元,占总支出的17.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12.78万元,减少10.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调成预拨款,所以总支出减少。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84.82万元,减少9.61%,主要原因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调成预拨款,所以基本支出减少。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7.95万元,减少14.47%,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未完成支付项目资金,所以支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8.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82万元,减少9.6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调成预拨款,所以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未完成未支付项目资金,所以支出数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 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业务装备经费和2018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业务装备经费16.4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全局业务装备。2. 2018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办案(业务)经费、司法系统2019年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办案(业务)经费和2019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中办案(业务)经费49.82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业务)所需开支。3.司法行政机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补助和司法系统2019年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7.7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司法行政机关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中人民调解参与信访补助0.64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业务中的印刷费。5.司法行政机关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补助0.5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修缮费。6. 2019年普法宣传工作经费17.32万元,主要用于制作普法宣传片和购买宣传用品、宣传资料的宣传费。7. 2018年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0.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8. 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8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走访、排查、评估等经费的支出。9. 2019年“以奖代补”经费24.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8年人民调解员的补助。10. 2019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0.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驾驶员的服装。11.“3.06”中缅边境维稳工作经费0.22万元,主要用于走访和排查中缅边境维稳情况所产生的差旅费。12. 2017年省对下司法专项资金和2018年省对下司法专项资金22.43万元,主要用于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 “国门”司法所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对比减少79.48万元,减少7.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调成预拨款,所以财政拨款支出也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3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2%。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数为378.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数为11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层业务的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数为1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种普法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等方面的支出,全年支出为项目支出。 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支出数为14.55万元,主要用于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公证处的补助。 2040607法律援助支出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建设。 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支出,全年支出为项目支出。 2040650事业运行支出数为280.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数为23.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省对下司法专项项目和购买政法部门服装的支出,全年支出为项目支出。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3.06”中缅边境维稳工作经费的支出,全年支出为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数为0.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为68.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6.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2.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59万元,增长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1万元,增长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9.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司法局配备仅有的3辆执法执勤用车中,有1辆使用时间较长,性能不好,维修成本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7万元,占88.88%;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占11.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6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相关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反馈会、第二轮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督导、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在沿边三县设立仲裁服务站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7万元,与上年增加1.53万元,增加3.6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新增人员,所以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司法行政日常运行开支。使用情况: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临时工劳务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102.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5.7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96.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7.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5.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80平方米,账面原值26.4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501111 沧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704061350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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