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9-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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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34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于1964年2月28日。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于1979年10月。 单位性质属于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编制)。根据(沧政办发〔2019〕77号)文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3名。设主任、县信访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其中副主任、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督查专员3名(副科级)。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10个内设股所室机构,分别是:综合股、文秘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股、总值班室、信访办公室、督查股、法制股、机关党组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是承办上级下发的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文件的草拟和审核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事项的落实和反馈工作。二是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准备、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三是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为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或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切实做好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函件、电报、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等工作。四是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请示、报告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五是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六是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七是围绕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并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八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议案、提案;承办有关民主党派对县人民政府所提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对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工作。九是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十是负责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十一是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和全县政务信息(包括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政务96128查询)工作,组织实施视频会议的管理运行工作。十二是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十三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室主要核算:县政府办(含10个内设机构)和县驻昆办等2个部门的财政资金运行执行情况。 2019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与去年同期数一致;单位机构人员编制数为39人(县人民政府6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3人),与去年同期数51人减少12人,减23.53%;原因是2019年3月份起,因为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将县征收拆迁办和法制科的职能分别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司法局,人员跟随编制走。2019年11月份县驻昆办机构撤销,人员分流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文联,所以人员编制数相应减少县政府办行政编制15人和事业编制3人。分类如下:一是编制机构类型为政府机关行政人数39人(其中:县人民政府6人、县政府办33人),同比去年同期数43人减少4人,原因是县编制办将县征收拆迁办行政编制划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科的职能划转到县司法局(沧办发〔2019〕77号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二是编制机构类型为事业单位的参公管理单位为0人(其中:拆迁办0人),同比去年同期数5人,减少5人,减100%,原因是县征收拆迁办职能划转,编制减少5人;三是编制机构类型为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人员为0人,属于驻昆办3人,同比去年同期数3人减少3人,减100%,原因是县驻昆办单位2019年11月份机构撤销,同年12月份,人员分流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文联两家单位减少事业编制3人(根据号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沧编委发〔2019〕52号文》的通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抓手,制定了《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等形式,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今年以来,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1次,组织读书班学习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支部会议12次,科级领导为支部讲党课4次,办公室党组会议7次,办公室班子会议10次,干部职工会议33次。 2.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办公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严格执行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年内召开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2次,组织专题学习4次,在会上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有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3.强化作风效能建设。草拟并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试行)》等文件,抓住为民服务、作风建设、制度执行、办事效率等重要环节,从工作安排、办理实效、办理质量等方面出发,严抓执行、狠抓落实,强化跟踪督查,切实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内控制度的落实,坚持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公务接待坚持标准,个人事项如实报告。坚决纠正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4.优化干部培养体系。一是抓好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鼓励干部自学、边做边学及组织推荐干部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的方式,努力提高各项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从基层和政府组成部门发现和推荐干部,通过顶岗学习,实践选才,促进干部队伍流动。根据干部的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和综合能力,适时向政府党组和组织部门推荐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2019年以来,积极向组织推荐提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办公室班子成员到上海市崇明区挂职锻炼,协调选调县政府系统7名工作人到县政府办公室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使办公室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将团结视为提升队伍战斗力的前提,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齐心协力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全县各部门中争当团结干事的表率。 6.办文办会求精求效。在公文处理上,按照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工作要求,严把拟稿、校对、审核、签发、打印、印发等各个环节,力求每一份公文都政策清楚、逻辑严密、格式规范、准确及时,确保各类公文的规范性和权威性。2019年以来,处理各类文件3282份,同比减1.4%,以沧政发和沧政办发名义发文188份,同比减30.8%。在会务工作上,严格落实会议申报制度,规范办会流程,提高会务筹备效率,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服务工作。年内共组织县政府党组会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8次,其他政府会议99次,共114次,同比减30.5%,较好的完成了减负工作中对发文和会议的限额要求。 7.依法行政规范便民。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有效。2019年,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2019年,法律顾问帮助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8份,出具审查意见书16份。审查政府及部门合同25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提供上门咨询服务33件次,为县级部门提供现场服务42件次。年内代理县政府行政案件4件,民事诉讼案件4件,代理部门、乡镇诉讼案件4件。 8.信访维稳平稳推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着力点,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力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坚持“防范为先、有效控制、加大排查、化解纠纷”的工作思路,为全县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2019年以来,受理群众各类信访74件(批)364人次,到期应办结66件,实际办结63件,办结率95.45%;上级交办54件,已办结53件,办结率98.14%。全力抓好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和“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处级领导接访下访,带案下访,包案处访,化解1件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件(也属于“四大重点”信访矛盾),1件(重点人员)已依法处理。接访152人次,接待群众287批次768人次;解决问题84件次。下访582人次,走访群众2532批次4653人次,解决问题351件次。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市信访局交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信访案件2件,已办理完毕。 9.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积极推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入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文件10份,权责清单48条,完成“三公”经费信息公开162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份,共发布信息2486条。积极推进信息采编上报工作,2019年以来,共组织上报省政府信息57条,上报市政府59条。 10.挂钩帮扶真心为民。认真落实“包村”“帮户”“驻村”责任,派出2名干部全年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派2名干部脱岗参与脱贫攻坚冲刺工作,支持芒岗村工作经费9万元,走访群众40次315户1000余人。突出抓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清零”、已脱贫人口“回头看”、人居环境提升、沿边小康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乡村振兴衔接、党建扶贫“双推进”和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2019年,芒岗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6.6万元。 11.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办公室人员签订分别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状、承诺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首要负责制,紧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各项维稳和安全工作,确保办公区域内安全稳定。进一步规范值班室的管理,明确1名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4名同志为总值班室专(兼)职人员,做到值班工作不断、值班信息畅通无误。年内开展应急演练1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次,参加消防宣传月活动1次,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次。 12.保密工作持续推进。始终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日常工作来抓,强化涉密文件、涉密设备、涉密人员管理。健全保密工作领导机构,严肃保密工作纪律,配强保密干部队伍,狠抓薄弱环节,完善保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水平。2019年,在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均没有出现发布涉密信息的情况;对县政府办公室57台电脑进行4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3.督促检查权威有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议定的事项及上级交办事项的督查力度,2019年开展督查检查12次,接受市级督查检查考核33次。加大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办理督查力度,2019年共接办人大议案64件、政协提案51件,已全部答复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是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是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单位聘用制人员李锟同志1人。同比去年同期数51人减少9人,减17.65%。单位年末实有干部职工在职人数为43人(包含长期聘用制人员1人),其中:女性17名。同比去年同期数52人,减少9人,减17.30%,减少原因是:一是县拆迁办和法制科于2019年3月职能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司法局,人员跟随编制走;二是2019年11月份县驻昆办单位机构撤销,同年12月份,人员分流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文联两家单位。 离退休人员35人,同比去年同期数34人增加1人,增2.94%,属于机关工勤人员陈正玲同志到龄退休。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行政退休人员27人、事业退休人员8人)。 年末政府办遗属补助2人同比去年同期数2人一致,分别是李纯芬和马丽珍二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属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保留用于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车辆使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8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比去年同期数1,531.98元减少546.22元,减35.65%,减少原因分析是:一是2019年3月份起机构改革中,将县征收拆迁办和县政府法制科的职能分别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司法局,人员及其编制跟随职能划转,所以其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相应调减;二是2019年11月份县驻昆办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其人员于12月份分流,县财政追减其12月份人员经费;三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19年项目经费的通知(沧财行﹝2019﹞125号)文件通知,调减单位部分年初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62.48万元(其中:政府工作经费2.40万元、政府网站维护经费0.28万元、政府法制经费59.88万元);四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人员经费等资金的调整(沧财行﹝2019﹞143号)文件通知,调减拨款数和支出数56.37万元,账套调整为应付应收款来处理,所以,本年收入对比去年同期数相应减少。2019年单位财政收入按照大类划分,财政收入分别占比重是:一是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773.63万元,占总收入的78.48%,同比去年同期数1,219.71万元减少446.08万元,减36.57%;二是列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0万元,占总收入的0.40%,同比去年同期数6.50万元减少2.50万元,减38.46%;三是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161.75万元,占总收入的16.41%,同比去年同期数179.03万元减少17.28万元,减10.68%;四是列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46.39万元,占总收入的4.71%,同比年初数41.41万元增加4.98万元,增12.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3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17万元,占总支出的78.88%;项目支出219.32万元,占总支出的2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同比去年同期数1,532.10万元减少493.61万元,减32.22%,主要减少原因是:一是2019年3月份起机构改革中,将县征收拆迁办和县政府法制科的职能分别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司法局,人员及其编制跟随职能划转,所以其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相应调减;二是2019年11月份县驻昆办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其人员于12月份分流,县财政追减其12月份人员经费;三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19年项目经费的通知(沧财行﹝2019﹞125号)文件通知,调减单位部分年初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62.48万元(其中:政府工作经费2.40万元、政府网站维护经费0.28万元、政府法制经费59.88万元);四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人员经费等资金的调整(沧财行﹝2019﹞143号)文件通知,调减拨款数和支出数56.37万元,账套调整为应付应收款来处理,所以,本年支出执行情况同时对比去年同期数相应减少。2019年支出决算按照报账部门划分:一是县政府办公室支出数为989.4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5.28%;二是县驻昆办支出数为49.03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72%,反映县驻昆办2019年1至11月份的支出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17万元。与上年同期数对比减少217.89万元,减少21.01%,主要减少原因分析是:1.根据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份后将县征收拆迁办、县政府法制办的职能职责分别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司法局,人员及其编制跟随职能划转,所以其年初预算人员经费相应调减;2.2019年11月份县驻昆办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其人员于12月份分流,县财政追减其12月份人员经费;3.由于我县财政本级财力有限,根据(沧财行〔2019〕143号文)追减单位人员经费48.15万元。基本支出划分为:一是人员经费为758.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4%;二是日常公用经费为61.1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6%,按照年末实有人数43人计算,单位年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1.42万元(61.11万元÷43人)。单位基本支出按照类款项划分,使用情况分别是:一是列入2010301款的行政运行为58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1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6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0.65万元,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在职在编人员39人的全年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挂职领导3人的生活补助、聘用制人员1人的年工资和获得年度公务员嘉奖3人的奖励金;二是列入2010350款的事业运行为2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8.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用于反映沧源县驻昆明办事处在职在编3人的2019年1月至11月份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因为县驻昆办2019年11月份单位机构撤销,12月份人员分流,所以该款项的支出数只有反映到11月份止);三是列入2080501款的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为58.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用于反映单位行政退休人员27人的统筹外退休费;四是列入2080502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为1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用于反映单位事业退休人员8人的统筹外退休费;五是列入2080505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61.14万元,用于反映在职在编人员42人的财政承担的缴纳养老保险费;六是列入2080801款的死亡抚恤费用为1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3%,用于反映单位根据提高抚恤金标准后,补发2017年已经病故人员马应祥同志、李培英同志的抚恤金2.99万元和遗属补助人员李纯芬、马丽珍二人的遗属补助2.08万元,支付退休人员朱净同志2018年12月份病故一次性抚恤金14.81万元;七是列入2089901款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6%,用于反映财政承担单位在职在编人员42人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数;八是列入2101101款的行政单位医疗为41.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9%,用于反映财政承担在职在编行政人员39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九是列入2011102款的事业单位医疗为2.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3%,用于反映县驻昆办3人2019年1至11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十是列入2101199款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2.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3%,用于反映单位在职在编人员42人、聘用制人员1人的财政承担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32万元。与上年同期数495.04万元减少275.72万元,减55.70%,减少原因是:一是2019年3月份起机构改革中,将县征收拆迁办和县政府法制科的职能分别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司法局,人员及其编制跟随职能划转,所以其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相应调减;二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19年项目经费的通知(沧财行﹝2019﹞125号)文件通知,调减单位部分年初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62.48万元(其中:政府工作经费2.40万元、政府网站维护经费0.28万元、政府法制经费59.88万元);三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人员经费等资金的调整(沧财行﹝2019﹞143号)文件通知,调减拨款数和支出数56.37万元,账套调整为应付应收款来处理,所以,本年支出执行情况同时对比去年同期数相应减少。2019年单位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列入2010302款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为210.64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96.04%,主要用于反映县政府办、县驻昆办和全县县域法律顾问服务费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和出国境等项目支出业务工作经费执行情况,其中:支付芒卡镇芒岗村、单甲乡嘎多村、勐董镇永和社区打私工作经费3.00万元和支付2018年度市级打私工作经费(海关、边防大队、清水河边防检查站、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住建局)24.00万元、支付案件代理费(云南博川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案件4件,民事诉讼案件5件)34.91万元、支付全县法律顾问服务费16.74万元;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为198.29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90.41%,其中:办公费52.28万元、电费0.21万元、邮电费2.95万元、物业管理费1.37万元、差旅费25.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40万元、维修(护)费6.76万元、会议费0.46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6.64万元、劳务费31.17万元、工会经费3.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4万元、其他交通费1.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1万元;用于开支资本性支出费用为12.35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5.63%,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0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5万元。二是列入2010308款的信访事务费用为4.00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1.82%,用于反映全县群众和信访业务活动经费,主要开支情况:1.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00万元,其中:办公费0.01万元、差旅费1.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2.资本性支出1.00万元,用于开支无纸办公设备购置。三是列入2010399款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为0.67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0.31%,用于反映县政府办公室开支办公费。四是列入2070113款的旅游宣传费用为4.00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1.82%,用于反映2018年、2019年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旅客联络组的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开支于:办公费0.77万元、物业管理费1.04万元(垃圾清运费)、培训费0.40万元、劳务费1.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数对比减少493.61万元,减32.22%,减少原因是:一是2019年3月份起机构改革中,将县征收拆迁办和县政府法制科的职能分别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司法局,人员及其编制跟随职能划转,所以其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相应调减;二是2019年11月份县驻昆办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其人员于12月份分流,县财政追减其12月份人员经费;三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19年项目经费的通知(沧财行﹝2019﹞125号)文件通知,调减单位部分年初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62.48万元(其中:政府工作经费2.40万元、政府网站维护经费0.28万元、政府法制经费59.88万元);四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人员经费等资金的调整(沧财行﹝2019﹞143号)文件通知,调减拨款数和支出数56.37万元,账套调整为应付应收款来处理,所以,本年支出数对比去年同期数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7%。主要用于:一是开支在2010301款的行政运行支出582.69万元,属于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0.51%,其中:人员经费521.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11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在职在编39人的全年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挂职领导3人的生活补助、聘用制人员1人的年工资和获得年度公务员嘉奖3人的奖励金。二是开支在2010302款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0.64万元,属于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25.49%,用于保障县政府办、县驻昆办和全县县域法律顾问服务费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和出国境等项目支出业务工作经费执行情况,其中:支付芒卡镇芒岗村、单甲乡嘎多村、勐董镇永和社区打私工作经费3.00万元和支付2018年度市级打私工作经费(海关、边防大队、清水河边防检查站、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住建局)24.00万元、支付案件代理费(云南博川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案件4件,民事诉讼案件5件)34.91万元、支付全县法律顾问服务费16.74万元。三是开支在2010308款的信访事务支出4.00万元,属于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48%,用于保障全县群众和信访业务活动经费。四是开支在2010350款的事业运行支出28.35万元,属于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43%,用于保障县驻昆办3人2019年1至11月份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五是开支在2010399款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6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08%。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开支在2070113款的旅游宣传支出,属于项目支出,用于反映2018年、2019年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旅客联络组的业务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7%。主要用于:一是开支在2080501款的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58.28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3%,保障了单位全年行政退休人员27人的财政承担的统筹外退休金;二是开支在2080502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16.89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保障了单位全年事业退休人员8人的财政承担的统筹外退休金;三是开支在2080505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14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0%,保障了单位全年在职职工42人的财政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四是开支在2080801款的死亡抚恤支出19.88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9%,用于补发2017年已经病故人员马应祥同志、李培英同志的抚恤金2.99万元和遗属补助人员李纯芬、马丽珍二人的遗属补助2.08万元,支付退休人员朱净同志2018年12月份病故一次性抚恤金14.81万元;五是开支在2089901款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保障单位全年财政承担单位在职在编人员42人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一是开支在2101101款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74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卫生健康(类)支出89.98%,用于保障单位全年财政承担在职在编行政人员39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开支在2101102款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卫生健康(类)支出4.94%,保障县驻昆办全年3人2019年1至11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开支在2101199款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6万元,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占卫生健康(类)支出5.08%,保障单位全年在职在编人员42人、聘用制人员1人的财政承担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5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预算数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3.86万元,下降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8.77万元,下降94.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15万元,下降5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3万元,下降67.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外出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只安排县人民政府县长周平同志一人参加,此次活动的报备、审批流程合规,手续齐全。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制度;3.由于县财力不足,调减拨款数和支出数56.37万元,账套调整为应付应收款来处理,所以,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对比去年同期数相应减少;4.2019年11月份因为撤销县驻昆明办事处机构,将其事业单位保留应急保障车辆无偿划拨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使用。5.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单位认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对象、范围、标准;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方案,自上而下的严格执行,用制度管理替代过去的人治管理模式,确实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政绩观和世界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48万元,占1.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5万元,占83.27%;公务接待费支出6.64万元,占15.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4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云外办出〔2019〕1614号文)的通知,参加首届缅甸(腊戌)中国(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4日,共5天。我县由县长周平同志一人参加,其因公出国(境)的报备、审批流程合格,手续齐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年内单位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保留应急保障车辆7辆和县驻昆办保留应急保障车辆1辆2019年1至11月份(12月份驻昆办机构撤销,车辆划拨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使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单位应急保障车辆年均运行维护费5.06万元。按照单位年末人数43人计算,年末单位人车配比数为6.14(43÷7);人均年可支配公务用车运行费0.8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年内公务接待和县驻昆办2019年1至11月份产生的公务接待(相关工作,共产生的接待89批次及人次1,13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按照单位年末人数43人计算,人均年可支配公务接待费0.15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1万元,与上年同期数对比减少8.28万元,减11.93%,减少原因是:一是2019年3月份起机构改革中,将县征收拆迁办和县政府法制科的职能分别划转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司法局,人员及其编制跟随职能划转,所以其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相应调减;二是2019年11月份县驻昆办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其人员于12月份分流,县财政追减其12月份人员经费;三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19年项目经费的通知(沧财行﹝2019﹞125号)文件通知,调减单位部分年初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62.48万元(其中:政府工作经费2.40万元、政府网站维护经费0.28万元、政府法制经费59.88万元)。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和县驻昆办2019年1月至11月份的费用,用于开支办公费2.2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73%;水费0.6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6%;电费2.4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08%;邮电费2.4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01%;差旅费3.6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96%;维修(护)费0.1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16%;培训费0.6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5.84%;其他交通费用39.1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4.10%(主要反映在职在编39人的2019年公务用车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49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9.54万元,固定资产615.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同期数1657.4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12万元,减9.78%,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7.4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39.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2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43平方米,账面原值220.03万元(无偿划拨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27万元(无偿划拨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于1979年10月,单位性质属于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编制)。根据(沧政办发〔2019〕77号)文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3名。设主任、县信访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其中副主任、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督查专员3名(副科级)。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10个内设股所室机构,分别是:综合股、文秘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股、总值班室、信访办公室、督查股、法制股、机关党组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2019年,县政府办财务室主要核算:县政府办(含10个内设机构)和县驻昆办等2个部门的财政资金运行执行情况。2019年度年末干部职工在职在编人数43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其中机关工勤人员10人)、聘用制人员1人和事业人员3人,同比去年同期数51人减少9人,减17.65%。单位年末实有干部职工在职人数为43人(包含长期聘用制人员1人),其中:女性17名。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确保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正常运转;2.确保全县法律服务工作、案件诉讼代理和信访事务工作的及时完成;3.确保县驻昆办业务工作的按时完成;4.确保县政府研究室业务工作完成;5.确保2018、2019年狂欢节旅客联络组的业务工作完成。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收入219.32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219.32万元。年内财政拨款收入完成预算指标的100%,本年项目支出虽然超额完成,实际是上年应收款报销列支而加大支出数。本年项目未完成的属于县政府驻昆办的业务工作经费9.14万元,跨年单位继续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3401111 |
附件【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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