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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来源: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9-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1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沧源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全县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指导学校、医疗卫生、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办理涉台事务,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等工作,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联党组工作。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1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1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1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9.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20.指导乡镇、部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一是2019年春节节日,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原民族上层及遗孀、台(侨)属、台(侨)胞、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抗战老兵等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二是推进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做好民主协调工作。三是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完善党外知识分子数据库,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活动,举办党外干部培训班,选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四是突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据库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统战工作联席会议。五是按照市委统战部相关要求,在勐董镇永和社区、勐角民族乡勐角村2个村(社区)就“统战工作如何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开展专题调研,并开展“党建+统战”工作示范村创建工作。六是做好民革云南省委调研组先后2批次到沧源对传统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调研期间服务协调保障工作。

  2.民族宗教工作。一是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5月,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顺利通过省市初验。同时,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互观互检时,我县与双江、耿马、镇康及普洱市西盟、孟连、澜沧、江城7个沿边县在沧源共同签署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公约》。二是落实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对临沧市宗教工作开展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研判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总结分析了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继续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国家、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把实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沿边小康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切实改善了沿边地区、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8.89亿元。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民间信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沧源伊斯兰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划性文件,对宗教重点课题、全县民间信仰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五是引导和促进宗教中国化。积极推进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外(缅)籍僧人入住边境佛寺的依法、规范管理工作。配合上级统战部门对安排的宗教活动场所修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提高修缮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向上争取宗教场所修缮补助经费,并安排使用好上级补助经费。继续抓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一批省、市级和谐寺观、教堂。六是规范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落实。七是抓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管理及工作。落实重大(重点)工作任务交办督查工作制度,继续抓好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处置专题会议交办的7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加强与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指导乡镇开展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3.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做好商会及会员管理工作,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激发企业家创业激情和热情,促进我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二是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环境。不断完善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方式方法,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增进政企沟通,推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助推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三是抓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回馈社会,树立非公经济人士的良好社会形象。四是承办好“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工作任务50户,共发放贷款693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最高发放额度15万元,最低发放额度8万元。五是做好“光彩事业”,倡议民营企业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募捐资捐物,13个民营企业为13所无校服学校捐赠校服848套共16.107万元。六是继续紧扣“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工作目标要求,继续做好“五好”县级工商联的认定申报工作。七是召开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五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选举了1名副主席,部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4.侨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我县海峡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基地申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我部相关领导积极到省级部门并先后两次赴京汇报我县对台及交流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国家和省民委、台办等部门已同意设立交流与合作基地;二是健全完善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基本情况资料及代表人士数据库。三是做好台湾相关团体和人员到沧源交流参访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沧源摸你黑狂欢节期间,积极配合上级民委做好“中华一家亲”云台青年民族文化研习营到沧服务保障工作。其次,邀请台商谢寿义先生率汇源集团竹产业项目部、云南寻味食品有限公司一行5人到我县开展竹产业资源考察,为不断深化沧台两岸的联谊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拓展联谊渠道,深化联谊交流,积极组织赴缅甸联谊交流活动。五是加强与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的交流合作,向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华文学校配送国侨办编印的汉语教材140244册,做好我县1名延聘和2名公派华文教师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六是完成滇西师范科技学院145名缅籍学生寒假出境及开学入境协调服务工作。目前,50名学生已于8月份完成学业顺利毕业。七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在沧源举办缅甸华文教育培训班1期50人次、到昆明华校进行培训1期50人次,协助市侨办、耿马县举办缅甸华文教育培训沧源支活动1期50人次;在沧源组织2019年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 秋令营—佤乡营1期40人次。协助市侨联、凤庆县开展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沧源支活动1期40人次。八是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临沧市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16名代表的推选工作,并组织他们到临沧参加临沧市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九是积极向上级侨务部门争取国内侨务工作项目资金支持,着力解决困难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争取高中困难侨生生活补助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4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个人经费和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5万元,占总支出的92.79%;项目支出16.15万元,占总支出的7.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9.9万元,增加9.7%,主要原因为上年1至5月的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县委财务室决算,没有纳入本单位决算和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使用多,故今年项目支出比上年支出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3.95万元,增加44.4%,主要原因为上年1至5月的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县委财务室决算,没有纳入本单位决算和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4.5万元,减73%,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使用多,故今年项目支出比上年支出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2019年侨联侨办项目经费5万元,只要用于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扎实做好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引资引智,文化交流,不断强化侨联侨办组织建设。全年共深入全县乡镇30余次,开展及参加省市侨务工作培训2次,配合省市侨务部分开展调研工作6次,其余为正常办公经费开支。2.2018年度结余中央华侨事务经费18160元,只要用于糯良乡贺岭村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2019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勐董镇永和社区侨法宣传角建设费用。3.2018年度结余一网两单专项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培训及深入乡镇开展宗教宣传事务。4.2019年度统战专项资金33330.24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0.1万元,增加9.8%,主要原因为上年1至5月的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县委财务室决算,没有纳入本单位决算和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504621.93元、侨联侨办项目经费50000元、中央华侨事务经费支出38160元和2019年统战专项资金支出73330.24元,占7%;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5%。主要用于退休统筹外工资105600元,占22%,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2362.08元,占31%,离休人员抚恤金216006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1.93元,占47%。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83376元和大病医疗保险411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及接待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89万元,下降5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5万元,下降6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4.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及接待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占80.47%;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19.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民主党派、省市委统战部、民宗委和侨联侨办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主要原因为2019年开展脱贫攻坚、一网两单工作任务重,耗材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增加和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部门资产总额77.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6万元,固定资产51.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3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图片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1111


  
附件【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00832518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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