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来源: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9-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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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001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沧办发〔2019〕50号),县委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办公室、维稳指导办公室、边境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办公室、执法监督室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思想工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2名(书记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3名(副科级),其中副书记、政治思想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主要职能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沧源、法治沧源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沧源县法学会。 11.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沧源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势推动全县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治安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2019年沧源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96.15%,较去年上升1.9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41位、较去年上升1位,在全市排第3位;执法满意率96.58%,较去年上升3.5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24位、较去年上升19位,在全市排第1位;全县社会治安连续3年实现“双提升”。年内涉黑、涉恶势力和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社会乱点乱象问题依法严厉整治。全县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暴力事件;缉枪治爆、禁毒禁赌成效明显,病残吸毒人员全员收戒收治,连续14年实现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敏感节点等安保维稳“零事故、零失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35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收入281.15万元相比,增加72.27万元,增25.7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5月县委政法委财务从县委财务室剥离独立核算,反映的数据只是5-12月的数据,1-4月收入在县委财务室核算;二是2019年项目经费(扫黑除恶和综治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经费)收入增加2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37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3万元,占总支出的56.20%;项目支出162.11万元,占总支出的43.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总支出370.0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结余52.17万元,当年支出317.87万元,与上年度的228.97万元相比,增加88.9万元,增加38.8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5月县委政法委财务从县委财务室剥离独立核算,反映的数据只是5-12月的数据,1-4月支出数据在县委财务室核算;二是2019年项目经费(扫黑除恶和综治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经费)支出增加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93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支出126.65万元相比,增加81.28万元,增6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5月县委政法委财务从县委财务室剥离独立核算,反映的数据只是5-12月的数据,1-4月支出的数据在县委财务室核算;二是2019年按照文件政策规定,在职人员的级别和档次工资调增数。基本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人均支出15.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162.11万元(扣除上年结余52.17万元),当年支出109.94万元,与上年支出66.32万元相比,增加43.62万元,增65.7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5月县委县政府为财务从县委财务室剥离出来,反映的数据只是5-12月的数据,1-4月支出数据在县委财务室核算;二是2019年项目经费(扫黑除恶和综治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经费)支出增加2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综治经费支出122.6万元,扫黑除恶治乱经费支出35.21万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支出4.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4%。由于2018年5月从县委办分离财务独立核算,与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法进行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177.70万元和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项目支出143.2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预算的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预算的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2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支出4.4万元,增长116.4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于2007年购置,已老化,扫黑除恶治乱、边境维稳管控等使用频率高,修理维护费用增加。2.公务接待费支出18062元,比2019年预算支出0.65万元,增长178.31%,主要原因是年度扫黑除恶治乱、边境维稳管控、社会治理等督导、巡察、考察等接待次数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33万元,比2018年增加6.16万元,增长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1万元,增长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6万元,增长1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维费增加是因单位公务用车2007年购置,使用13年已老化,边境维稳、扫黑除恶治乱、综合治理等工作使用频率高,修理维护费用增加。2.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政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禁毒禁赌等督导、巡察、考察等接待次数增加,以及边境管控维稳和边境小康村建设等业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2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边境维稳、扫黑除恶治乱、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政法、扫黑除恶治乱、综治维稳、禁毒禁赌等督导、巡察、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2万元,由于2018年5月从县委办分离财务独立核算,与上年同期机关运行支出无法进行比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在职人员交通补贴)10.17万元和公务运行经费3.95万元(办公费1.11万元、差旅费0.54万元、工会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49.44万元(流动资产76.90万元,固定资产72.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26.2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6万元,增18.34%,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48万元,增16.21%;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68万元,增2.1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9部门决算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001111 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011535563520200910050929825.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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