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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3-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一、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全县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工作等。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部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县委统战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机构5个股室,即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文化教育股、民族经济发展股和宗教事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参与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扶贫事宜;承担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对外协作;做好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在帮扶工作上,围绕“挂包帮、转走访”的工作要求,深入挂钩村调查研究,了解帮扶对象情况,摸清村情民情,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72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01万元,减1.7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本级财力少安排项目支出12.70万元,其中: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宗教团体办公经费1.5万元;宗教教职人员专项治理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经费1.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9.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14万元,上年结转10.7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14万元(本级财力229.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01万元,减幅1.7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本级财力少安排项目支出12.70万元,其中: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宗教团体办公经费1.50万元;宗教教职人员专项治理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经费1.2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9.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1万元,减1.72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9万元,增4.16 %。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赵志斌原取保候审期间工资福利支出,只安排基本工资的75%;项目支出1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0万元,减 52.48 %,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本级财力少安排项目支出12.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04万元,占总支出的83.37%,其中:基本支出179.54万元;项目支出11.50万元。其中:

  1.2010399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70万元,占总支出的4.23%,反映单位2020 年内聘用编制外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的开支等;

  2.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4.04万元,占总支出的62.86%,其中:(1)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1.46万元;(2)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万元。反映单位2020年内行政在职人员10人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开支(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的开支等);

  3.2012302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万元,占总支出的0.65%,反映单位202年内项目支出(用于开展宗教事务工作经费的开支等);

  4.2012304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4.36%,反映单位2020年内项目支出(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业务支出的开支等);

  5.2012399民族事务—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5.80万元,占总支出的11.26%,反映单位2020年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用于发放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人士的生活补助、宗教信息员补助的开支等);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7万元,占总支出的7.97%。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1万元,占总支出的0.92%,反映单位2020年内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1人的统筹外退休费的开支等;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2万元,占总支出的6.51%,反映单位2020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开支等;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占总支出的0.54%,反映单位2020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的开支等。

  210卫生健康支出8.64万元,占总支出的3.77%,其中:

  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64%,反映单位2020年内在职人员职工10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的开支等;

  2.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0万元,占总支出的0.13%,反映单位2020年内在职人员11人的大病保险支出,其中:行政编制退休人员1人。

  221住房保障支出11.19万元,占总支出的4.90%,其中: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19万元,占总支出的4.90%,反映单位2020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的开支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4万元,项目支出11.50万元)。  

  基本支出划分使用为:

  1.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77.15万元,占总支出的77.31%,其中:(130101款基本工资43.41万元;(230102款津贴补贴60.63万元;(330103款奖金3.42万元;(430107款绩效工资24.00万元;(5301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2万元;(6301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4万元;(7301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0.15万元;生育保险1.03万元;失业保险金0.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保险0.30万元);(830113款住房公积金11.19万元;(9301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0万元(聘用编制外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工资)。

  2.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万元,占总支出的5.49%,其中:(130201款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50万元(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2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330239款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8.88万元。

  3.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1万元,占总支出的12.18%,其中:(130302款退休费2.11万元;(230305款生活补助25.80万元。

  以上三项支出合计为:217.64万元,占总支出的94.98%

  项目支出划分使用为: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万元,占总支出的5.02%,其中:1.30201款办公费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4.36%,(用于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业务费用的开支)。2.30201款办公费1.50万元,占总支出的0.66%,(用于全县三个宗教协会办公经费的开支)。

  以上两项合计为:11.50万元,占总支出的5.02%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2.3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 2.40万元减少0.05万元,减 2.08%。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2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15万元,计划用于国内上级部门及有关业务工作部门的接待等,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20万元减少0.05万元,减4.17 %。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规范本单位的公务接待制度,提倡厉行节约,相应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相比无变动;2020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为1.20万元,主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20万元相等,无变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申报项目  2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个,财政预算安排 11.5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2 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0.00万元,财政预算安排全县佛教协会和基督教协会办公经费项目1.5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一是开展宗教调研,完善宗教基础数据,达到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突出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以创建活动凝聚人,以模范典型带动人,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农村、进景区、进医院、进口岸,传承弘扬优秀的佤山民族团结精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基工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8万元,与上年对比相等,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经费,反映单位2020年内基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占总支出的5.4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0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17.64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208.95万元增加8.69万元,增4.16%,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赵志斌原取保候审期间工资福利支出,只安排基本工资的75%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11.50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24.20万元,减少12.70万元,减52.48%,减少原因主要是今年本级财力少安排项目支出12.70万元,其中: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宗教团体办公经费1.50万元;宗教教职人员专项治理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经费1.20万元。

  以上两项支出合计:2020年预算数229.14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233.15万元减少4.01万元,减1.72%

  十一、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1.其他宗教事务经费—三个协会的办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2.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二)立项依据

  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其他宗教事务经费—三个协会的办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用于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突出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究,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即佛教协会负责自己协会的日常事务;基督教协会负责自己的日常事务;伊斯兰教协会负责自己日常事务。

  2.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县级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从2020011日起,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工作,制作宣传展览、宣传标语。让各民族更加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包容,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更加繁荣昌盛。依法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监督乡镇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进度,预计完成项目的70%以上目标。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究,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即佛教协会负责自己协会的日常事务;基督教协会负责自己的日常事务;伊斯兰教协会负责自己日常事务。

  2.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参与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组织实施全县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对外协作;做好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在帮扶工作上,围绕“挂包帮、转走访”的工作要求,深入挂钩村调查研究,了解帮扶对象情况,摸清村情民情,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安排用于民族宗教事务支出1.50万元,反映单位2020年内项目支出(开展宗教事务工作经费的开支等)。

  2.安排用于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0万元,反映单位2020年内项目支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业务支出的开支等)。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析研究,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即佛教协会负责自己协会的日常事务;基督教协会负责自己的日常事务;伊斯兰教协会负责自己日常事务。

  2.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参与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组织实施全县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对外协作;做好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在帮扶工作上,围绕“挂包帮、转走访”的工作要求,深入挂钩村调查研究,了解帮扶对象情况,摸清村情民情,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三个协会的办公经费项目实施成效

  1)完成各乡镇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研判工作;

  2)完成全县宗教团体三个宗教协会的办公现代化工作;

  3)完成全方位开展促进宗教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使社会稳定有所提高、深入人心,实施成效达到98%以上。

  2.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成效

  1)完成全县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标语;

  2)完成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

  3)完成多视角、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连队等,实施成效达到98%以上。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35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0111   

 


  
附件【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表202003090946012020030910045173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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