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沧源自治县政府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3-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5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一、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能职责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发〔2015〕233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 2. 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3. 打击涉困涉牌违法犯罪活动。 4. 负责交通警卫,参加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指挥。 5. 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 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 7. 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8. 管理指导沧源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下设车辆管理所、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城镇中队、勐省中队、班洪中队、糯良中队、办公室、财务室、违法办等11个中队及部门,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员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3人,协管员102人;车辆编制数6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6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支队的精心指导下,积极贯彻上级精神,始终坚持深入开展隐患治理、道路管控、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牢牢把握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大队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统领,以“压事故、保畅通”为重点,积极主动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重点工作一是齐抓共管,持续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二是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三是深化排查,治理隐患筑牢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有效治理”的方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四是科技引领,全力打造智能交通管控措施。深入推进大数据缉查布控系统运用,积极建设智能交通管控网络,打造主要道路覆盖乡镇路口街道,城市道路向乡镇集市拓展的科技管控手段,五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大队派出工作能力强,政治过硬的驻村第一书记一名,驻村工作队员一名,大队在原有2名驻村工作队员基础上增派2名精干力量驻村,做到派精派强、精锐出战,助力永安村脱贫攻坚,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4.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9.23万元。 2020年财务总收入1464.90万元,与上年财务总收入1489.43万元对比减少24.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对比上年减少,二是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所以2020年的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2019年的部门财务总收入就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64.90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1464.90万元,上年结转99.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4.90万元(本级财力1464.9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本级财力1464.90万元,与上年1489.43万元对比减少24.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对比上年减少,二是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所以2020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与2019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对比就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4.90万元。与上年1489.43对比减少24.53万元,减1.65%。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20万元,与上年1114.97万元对比减少22.77万元,减2.04%,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对比上年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就减少;项目支出372.70万元,与上年374.46万元对比减少1.76万元,减0.4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就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20万元,占总支出的74.56%,项目支出372.70万元,占总支出的25.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入以下类款项: 1.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3.2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4.46、管理员补助18.82万元; 2.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977.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352.82万元,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即:政府购买性岗位)经费532.80万元(包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用于支付商品服务支出常规工作的日常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92万元; 3.204021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39.20万元,属于公安平台网络租用经费; 4.2040220公共安全-公安-执法办案支出12.60万元,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支出12.60万元; 5.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56.90万元,用于车管材料款36.40万元,隐患路段排查28万元,大型交通安保项目经费42万元,警用营房修缮费17.50万元,涉案车辆保管场所建设项目66.50万元,芒卡交警中队用房建设项目66.50万元;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2089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8.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9.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县医保中心单位民警职工医疗保险金财政配套部分;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32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厅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 11.2310399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4万元,属于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的债务还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92.20万元,项目支出372.70万元)。301工资福利支出444.12万元(30101基本工资82.46万元,30102津贴补贴186.15万元,30103奖金6.41万元,30107行政人员绩效奖55.20万元,30102乡镇岗位补贴3万元,30102人民警察加班补贴19.5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10万元,3010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9.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2万元(办案业务经费55.66万元,30201日常公用经费15.6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补贴20.70);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08万元,(用于道路交通协管员经费532.80万元,用于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及管理员补助23.28万元)。 项目支出372.70万元,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0万元,30207用于邮电费39.20万元(公安平台网络租用费)、30218专用材料购置费(车管材料款)36.4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司法鉴定费)12.60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大型交通安保项目经费)42万元;310资本性支出242.50万元,其中:31005用于基建设施建设197万元(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64万元、涉案车辆保管场所66.50万元、芒卡交警中队用房建设项目66.50万元),31006大型修缮17.50万元,用于警用营房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28万元,用于道路交通隐患排查经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公”经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20.8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21.10万元减少0.21万元,减少1%、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2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48万元,计划用于业务工作的接待、省市考核检查、执法质量检查及交警总队交警支队的工作考核等工作组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5万元减少0.02万元,减1.33%,减少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次数、接待频率、陪同人员数量、单位对口接待、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和单位之间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请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9.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9.60万元相比减少0.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控制数为19.40万元,主要用于6辆执勤执法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9.60万元减少0.2万元,减1.02%,主要原因为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9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372.2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车管材料成本项目36.40万元 根据公安部令【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4】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为推进车辆管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1)使用全国统一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按规定渠道由支队统一订(2)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装订规范、资料齐全,符合《机动车驾驶员业工作规范》的要求(3)我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数据符合《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数据质量检测标准》规定,数据项完整、准确,上传及时,预计车管材料款36.40万元,其中:号牌工本费21万元,表格、证件、号牌等12万元;其它费用3.4万元。 (二)大型交通安保项目经费42万元 根据沧办发【2019】40号和沧办发【2019】144号为进一步加大节庆品牌打造力度,全面提升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精心组织好2020年各项大型安保活动,为确保2020年各项大型安保活动成功举办,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汇报争取,得到了交警支队和县直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辖区道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准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动全县公安民警、协管员、交通、运管、农机、民兵、群众的力量,全力以赴开展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使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到无缝对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为2020各大型活动成功举办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预计2020年大型交通安全保卫3次,工作经费预算30万元,其它中小型交通安全保卫24次,工作经费预算12万元。 (三)道路交通事故司法检验鉴定项目12.60万元 根据公通字【2017】6号 在日常交通事故处理办案过程中,一起交通事故的需要进行车速检验鉴定、当事人是否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含量、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车辆的检验鉴定和车辆性能检验鉴定,都是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分析,预计 2020年血液检验费、尸体检验费、事故车辆检验鉴定费等支付12.60万元。 (四)公安平台网络租用项目经费39.20万元 根据沧公交〔2018〕61号 为更好地进行交通诱导及事故预防,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一个安全、畅通、便捷、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违停抓拍”系统具有高技术含量,可以对超速、逆行、闯红灯、禁停、压黄线、抢占公交车道等一系列违章现象进行自动、全天候的监控、执法和处罚,系统的辅助视频功能,可以实现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为指挥调度、案件侦查等提供视频依据,可以弥补警力不足,提高破案效率,2020年预计将要支付100个违停抓拍电路、卡口抓拍、视频监控、公安平台接入口、警务通等公安平台网络租用经费18万元,违停拖车2万元,违停抓拍系统19.20万元。 (五)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64万元 沧政复【215】136号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安全局交通警察大队建盖车管所及交警指挥中心临时用房的批复 沧发改复〔2015〕51号沧源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至审定资金635.49万元,已经支付454万元,形成债务181.49万元,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64万元。 (六)警用营房修缮项目经费17.50万元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11月份通过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修缮警用营房的议题,由于勐董中队办公楼,班洪中队办公楼建楼时间早,且年久失修,目前,楼体及内部出现多种问题:一是楼顶渗漏严重。二是办公楼内地板砖破裂严重。三是内墙皮碱化严重,且办公房顶皮严重脱落。四是门窗破损严重,大队基础设施滞后给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沧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急需修缮勐董中队办公楼,截止2019年底,资金已投入23万元,缺口17.50万元。 (七)隐患路段排查治理项目经费28万元 根据临公交〔2017〕163号 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安机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日常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因素,按照省厅、支队、县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求,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需对沧源县辖区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城市道路、隧道及桥梁的危险损坏路段、急弯、汛期塌方、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陡坡)、高填方、标志标牌不全、大雾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村庄、学校、广场、拥堵路段及“五小工程”等进行隐患排查并上报治理, 今年共计隐患排查64批次(包括治理验收),出动人力200人次(包括治理验收)、车辆64辆次深入各乡镇、村委会等排查隐患点共320出处,预计投入28万元。 (八)涉案车辆管理场所建设项目66.50万元 沧发改复【2019】56号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管理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沧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管理场所项目工程位于沧源县勐董镇境内,项目拟按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进行设计,项目建设综合业务用房一栋,建筑层数为一层,建筑面积1104.14㎡ ;训练场地,建筑面积1253.00㎡,总建筑面积为1104.14㎡,预算总投资370万元。 (九)芒卡交警中队用房建设项目66.50万元 根据沧发改【2019】55号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芒卡中队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建设芒卡交警中队业务用房综合业务楼一栋,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面积415.68㎡;芒卡交警中队生活用房一栋,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面积327.75㎡,停车棚一个,建筑面积为407㎡,厕所、浴室一间,建筑面积为60.43㎡。总建筑面积为1256.26㎡,项目预算总投资35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2万元,同比2019年的76万元增加16万元,增加21.05%,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政法部门是按照人均保障标准计算,本单位2019年底人员调入4人,所以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测算人数就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就相应增加。2020年机关运行费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15.64万元,(包含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为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公务交通补贴20.70万元(在职在编人员其他交通费支出);办案业务费55.66万元(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用于办理案件车辆运行维护费、办案差旅费、培训费及政法部门业务装备的购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092.20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114.97万元减少22.77万元,减少2.04%。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对比上年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就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72.70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374.46万元减少1.76万元,减少0.4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就减少。 十一、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沧政复【215】136号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安全局交通警察大队建盖车管所及交警指挥中心临时用房的批复 沧发改复〔2015〕51号沧源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车管所及指挥中心临时用房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该工程位于沧源县4♯路(消防大队旁),设计总建筑面积1753㎡,共有6栋建筑,层数为一层,结构主体为砖混结构,层面部分为钢结构,建筑高度为6.276m,基础类型为钢筋砼条形基础,室外混凝土道路,太阳能路灯等项目。该工程现已完成,建成总面积1753㎡,共有6栋建筑,层数为一层;室外工程主要完成内容为混凝土道路2103.80㎡,砖砌围墙21.35m³、不锈钢宣传栏52.39m、太阳能灯6盏灯。 (五)项目实施内容 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政府划拨的6.98亩业务技术用地上,建盖共2000平方米的轻钢结构临时活动用房和一个篮球场及20个停车位。具体为:1.沿城镇4号路建盖一层800平方米轻钢结构的临时用房(功能:车管办证大厅、教育室、牌证管理室、考试机房、候考室、值班室、办公室);2.沿利源建材城建盖一层600平方米轻钢结构的临时用房(功能:交警指挥中心、会议室);3.沿公安局一侧建盖一层400平方米轻钢结构的临时用房(功能:党建室、阅览室、警营文化活动室、厨房);4.在沿消防大队建盖一层200平方米轻钢结构的临时用房(功能:警示教育中心、休息待办区,卫生间等);5.建设一个篮球场及20个停车位。 (六)资金安排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审定资金635.49万元,已经支付454万元,形成债务181.49万元,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6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于2016年10月30开工,2017年10月26日申请预验收,2017年11月19日组织初验,2018年1月9日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组验收,质量合格,通过验收。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车管业务工作机制,交警大队考试办证、车辆注册有地方停放,群众有地方休息,交通参与者有教育中心,违法行为更加有效得到打击和震慑,交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对我县的车驾管业务满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升全社会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5100111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