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沧源自治县政府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03-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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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一、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沧源、法治沧源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沧源县法学会。 11.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沧办发〔2019〕50号),县委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办公室、维稳指导办公室、边境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办公室、执法监督室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思想工作办公室。核定县委政法委员会行政编制12名(书记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3名(副科级),其中副书记、政治思想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人,其中:书记1名(副处级)、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3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各1名、工勤岗位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部署,督促指导行业部门落实综治维稳领导责任,推进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措施落实;强化边境管控和边境专项整治,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和命案防控,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化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推进平安、法治沧源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19年的财务总收入 306.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13万元)对比,增加26.42万元,增8.63%。主要原因:一是专项经费(扫黑除恶经费)增加20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6.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2.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2.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55万元(本级财力332.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19年的财务总收入 306.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13万元)对比,增加26.42万元,增8.63%。主要原因:一是专项经费(扫黑除恶经费)增加20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6.4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 332.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2万元,增8.6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万元,增2.9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6.42万元;项目支出11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22.09 %,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增加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2.5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77.58万元,主要反映2020年县委政法委机关人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201类31款02项”一般现在管理事务支出114.72万元(包含退休2人的统筹外退休费支出4.22万元和专项经费支出110.5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77万元,主要反映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万元,主要反映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性缴费支出;“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9.17万元,主要反映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性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6万元,主要反映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性缴费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2.58万元,主要反映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性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2.55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有:基本支出222.05万元,占总支出的66.77%;项目支出110.50万元,占总支出的33.23%。 基本支出222.0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03.55万元,占91.67%;主要用于2020年政法委机关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 14.27万元,占6.43%;主要用于2020年政法委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公用经费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3万元,占1.90%,主要用于2020年政法委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项目支出110.50万元。1.综治经费55.50万元,占50.23%。主要用于开展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专项工作开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有:商品和服务支出51.9万元(30201办公经费支出31.8万元、30202印刷费支出5.1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1.8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支出2.1万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2.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30305生活补助费支出1.2万元、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4万元)。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50万元,占45.25%;主要用于开全县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理等工作开支,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有: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30201办公经费支出35.5万元、30202印刷费支出8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1万元、30215会议费支出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支出2万元)。3.国家司法救助5.00万元,占4.52%;主要用于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5.05万元,减少0.05万元,减1.05 %,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2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0.64万元,计划用于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边境防控和边防委以及国家司法救助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0.65万元,减少0.01万元,减1.39%。减少的因素是:2020年政法委机关将按照相关接待范围、档次和标准的规定严格控制,压缩费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4.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0万元,减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控制数为4.36万元,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4.4万元,减0.04万元,减1 %。减少的因素是:单位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压缩修理维护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申报项目3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10.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10.5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1个55.5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个5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经费1个5万元)。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度绩效目标,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一是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全县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发展,确保国家政治安全、边境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二是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黑恶势力依法打击,保护伞、关系网和腐败问题有效整治,基层政权更加巩固,群众“自治、德治、法治”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乱点乱象环境得道净化,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确保在司法过程中对遭受犯罪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实施国家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财政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包括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无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本部门不涉及此项专用名词。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反映本部门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本部门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反映本部门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治乱和国家司法救助等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49.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9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2.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6万元,增18.34%。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4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5.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 332.55万元,与去年对比,增加26.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专项经费(扫黑除恶经费)预算增加20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增加6.42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 332.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2万元,增8.63%。 (一)基本支出222.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万元,增2.9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6.42万元。 (二)项目支出11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22.09 %;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增加20万元。 十一、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沧发〔2015〕12号)预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扫黑除恶三年行动目标,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惩治腐败和治理乱点乱象等专项斗争,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落实综治维稳领导责任,推进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措施落实,强化边境管控和边境专项整治;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和命案防控,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深化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推进平安、法治沧源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资金55.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进一步落实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强化边境管控和边境专项整治,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和命案防控;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深化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推进平安、法治沧源建设。落实扫黑除恶三年行动目标,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城乡自治、德治、法治的乡村治理建设;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击走私护私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毒品、偷逃国境等违法犯罪;整治行业部门乱点乱象,净化社会环境,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八)项目实施成效 社会大局长治久安,边境稳定,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社会环境净化,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000111 |
附件【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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