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沧源自治县政府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19-02-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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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情况安排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全县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工作等。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宗教平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3.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 4.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6.参与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对外协作;做好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在我县的推广适用工作。 7.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特殊问题的对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理论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8.根据党在新时期民族上层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民族上层人士工作的领导,做好民族上层人士生活、参观和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9.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到省内外参观学习,配合有关单位接待到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和团体。 10.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2.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调动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13.指导宗教团体在宣传、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的特点独立开展工作,搞好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帮助协调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务。 14.支持、帮助宗教界遵循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宪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政策,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县进行的渗透活动。 15.积极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办发[2015]177号)文件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县委统战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机构5个股室,即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文化教育股、民族经济发展股和宗教事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调研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指导各种少数民族的节日活动;参与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扶贫事宜;承担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做好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和挂钩村帮扶各项工作,在帮扶工作上,围绕“挂包帮、转走访”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挂钩帮扶协调工作小组,成立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确定专人长期驻村负责脱贫攻坚和扶贫帮扶工作。长期多次深入到挂钩村调查研究,了解帮扶对象情况,摸清村情民情,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制定脱贫攻坚和帮扶计划和措施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15万元,占部门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33.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15万元(本级财力233.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3.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3.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08.95万元,占总支出的,89.62%,项目支出24.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38%。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51万元,占总支出的83.43%,其中: 1.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1行政运行支出9.69万元,占总支出的4.16%,反应单位2019 年年内聘用编制外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的开支等; 2.20123民族事务—01行政运行支出134.82万元,占总支出的57.83%,其中:(1)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24万元;(2)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万元。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行政在职人员10人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开支(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的开支等); 3.20123民族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1.29%,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项目支出(用于开展宗教事务工作经费的开支等); 4.20123民族事务—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21.20万元,占总支出的9.09%,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项目支出(用于开展宗教教职人员专项治理工作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经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的开支等); 5.20123民族事务—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5.80万元,占总支出的11.07%,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用于发放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人士的生活补助、宗教信息员补助的开支等); 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万元,占总支出的8.57%,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1万元,占总支出的0.90%,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1人的统筹外退休费的开支等;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2万元,占总支出的7.17%,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开支等;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万元,占总支出的0.49%,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的开支等。 三是卫生健康支出8.64万元,占总支出的3.71%,其中: 1.210卫生健康支出—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58%,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在职人员职工10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的开支等; 2.210卫生健康支出—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0万元,占总支出的,0.12%,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在职人员11人的大病保险支出,其中:行政编制退休人员1人。 四是住房保障支出10.03万元,占总支出的4.30%,其中: 221住房保障支出—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03万元,占总支出的4.30%,反应单位2019年年内在职人员10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的开支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5万元,项目支出24.20万元)。 基本支出划分使用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68.46万元,占总支出的72.25%,其中:(1)基本工资36.67万元;(2)津贴补贴58.52万元;(3)奖金3.06万元;(4)绩效工资24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2万元;(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0.17万元;生育保险0.92万元;失业保险金0.05万元);(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3万元;(8)社会保障缴费—大病保险0.30万元;(9)住房公积金10.03万元;(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9万元(聘用编制外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工资)。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万元,占总支出的5.40%,其中:(1)办公费0.50万元;(2)水费0.50万元;(3)电费0.50万元;(4)邮电费0.50万元;(5)差旅费0.50万元;(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7)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8.88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1万元,占总支出的11.97%,其中:(1)退休费2.11万元;(2)生活补助25.80万元。 以上三项支出合计为:208.95万元,占总支出的89.62%。 项目支出划分使用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4.20万元,占总支出的1.80%,(其中:用于全县三个宗教协会办公经费3万元;用于开展全县宗教教职人员专项治理工作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经费支出1.20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8.58%,(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为:24.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38%。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8.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19.08万元,减少110.13万元,减幅34.51%,减幅原因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服务支出减少。 (二)2019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24.2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1.20万元,增加3万元,增幅14.15%,增幅原因主要是2018年没有安排三个宗教协会办公经费3万元。 以上两项支出合计:2019年预算数233.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40.28万元,减少107.13万元,减幅31.48%。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 2.4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2.49万元,减少0.09万元,减幅3.61%、持平、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9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20万元,计划用于国内上级部门及有关业务工作部门的接待等,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29万元,减少0.09万元,减幅 6.98%。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规范本单位的公务接待制度,提倡厉行节约,相应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控制数为1.20万元,主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 1.20 万元相等,无变动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是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费12.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幅11.52%,增幅原因:由于本单位赵志斌同志解除取保候审恢复工资待遇(公务交通补贴),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经费,反映单位2019年年内基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占总支出的5.4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共申报项目3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 24.20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3个,其中:重点项目 1 个,财政预算安排 2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1个。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2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08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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