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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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yrsj 作者:cyrsj 时间:2018-09-0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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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6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发〔2015〕237号文件精神设立的,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社会保险资金和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转移、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县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1.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发布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2.抓实30项经济指标,助推全县经济发展。 3.抓实创业就业政策措施,助推就业形势平稳。 4.抓实社会保障措施,助推民生改善。 5.抓实人才人事工作,助推组织保障。 6.抓实和谐社会构建工作,助推社会稳定。 7.抓实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助推事业发展。 8. 抓实群众利益工作,助推中心发展。 9. 抓实法治人社工作,助推依法行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有两部分,实行单独预决算,一是本单位的财务工作;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的财务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属行政单位。 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军官转业安置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公务员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12个股室(院),下设社会保险局(副科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个参公事业单位,下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组建)3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共有63个人员编制(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4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在编人数65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45人、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全部属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牌号云SN837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决算总收入20,230,706.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43,127.66元,占总收入的95.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87,579.14元,占总收入的4.39%。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10,485,393.17元,增幅107.59%,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5,434,972.43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5,929.18元,占总支出的73.58%;项目支出4,079,043.25元,占总支出的26.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964,709.73元,增幅23.77%,增幅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55,929.18元。与上年6,987,089.03元对比增4,368,840.15元,增幅62.53%,增幅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10,368,101.61元,占基本支出的91.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87,827.57元,占基本支出的8.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9,043.25元。与上年5,483,173.67对比减1,404,130.42元,减幅26.61%,减幅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未得到及时分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重阳节走访慰问经费10,000.00元。 2.两金收缴工作经费10,000.00元。 3.社会保险扩面经费20,000.00元。 4.个人权益记录单制作邮寄费10,000.00元。 5.金保工程专网经费10,000.00元。 6.村级协办员补贴76,600.00元。 7.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40,000.00元。 8.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1620,000.00元。 9.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125,682.32元。 10.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00.00元。 1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39,000.00元。 12.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00,000.00元。 13.企业军转解困金352,605.53元。 14.公益性岗位工伤保险9,075.30元。 15.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1,338,054.10元。 16.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8,02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43127.6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61%。与上年9232147.00元对比增10110980.66元,增幅109.52%,增幅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3,992.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5%。与上年12060388.73元对比增2873603.62元,增幅23.83%,增幅主要原因为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23,33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1,52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和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1,356,08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公积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04,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上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100.00元,支出决算为65,938.00元,完成预算的7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没有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163.00元,完成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775.00元,完成预算的68.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443元,下降1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3元,下降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14元,下降27.31%。减少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约;其次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63.00元,占44.23%;公务接待费支出36,775.00元,占55.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6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16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县社会保障事业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7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领导调研、检查、督查我县社会保障事业产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600.00元,与上年258,149.00元对比增加384,451.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车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不列入工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9,924,080.01元,其中,流动资产6,938,917.92元,固定资产2,985,162.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24,113.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0,00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在财政资金保证的情况下按时按质的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但是在预决算执行中部分指标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拨款收入差异率为141.05%,差异率较大的原因为年初预算数只是根据县级财力给予预算,决算数则包含上级项目专款。 2.人员经费差异率为34.74%,差异率较大的原因年中调整津补贴及增资。 3.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482.79%,差异率较大的原因为年初预算数只是根据县级财力给予预算人头经费,决算数则包含上级项目专款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20.62%,差异率较大的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尤其在公务接待支出中。 5.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23.72%,结余原因为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晚,未得到及时分配。 6.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1,719.21%,变动率较大的原因为脱贫攻坚工作省级部门配套的专项资金下达较晚,未得到及时分配。 7.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为-7.83%,此指标为我单位代发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的上级项目资金,本年度已无此类人员,因此财政收回存量资金。 8.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比重2.6%,此指标为大学生村干部的住房公积金,从2017年起财政给予配套村干部住房公积金。 9.资产类往来变动率为1315.2%,增幅较大的原因为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中涉及的兜底保障中的往来变动。 10.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为653.63%,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2017年建档立卡兜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1.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3.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增减率为4.84%,增幅原因为根据沧编发(2016)29号文件精神于2017年组建“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由原新农合结算中心和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合并组建),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农合结算中心连人带编划入5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6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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