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作者:沧源县安监局 时间:2018-03-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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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牵头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内设机构为办公室、非矿山监督管理股、危化品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职业卫生健康监督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实把《意见》相关工作抓实抓细。 2.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完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失职追责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监管能力和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基层基础保障能力,2018年内,全县所有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到位,全面建立起市、县、乡、村、组五级安全监管网络。 4.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5.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落实,强化跟踪督查,严格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救护能力。 7.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快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 8.着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行业应急管理综合预案,抓好应急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5.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8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81万元(本级财力305.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5.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为24.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费。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年内的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为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大病保险费;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8、2150601行政运行支出数为22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支出,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出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能日常工作开展及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支出; 10.2150606应急救援出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75.8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数为250.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年内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17.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305.8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8.27万元增加117.54万元,增62.43%;增加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也是全省从2017年7月份起调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 (二)2018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万元增加26万元,增7.5倍,原因是:中央、省、市、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力度。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1.38万元,减少,0.23万元,减2%,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为8.81万元,计划用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8.99万元减少0.18万元,减 2%,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提倡厉行节约,相应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为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用于2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7年预算数2.39万元减少 0.05万元,减2%,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条例,确保安全行使,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成本消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费为17.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0.7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差旅费0.7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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