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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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1-09-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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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发〔2015〕233号)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4.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6.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7.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8.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9.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沧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1.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12.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4.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精致、细致、极致”的工作标准,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边疆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和谐平稳作出贡献。一是切实维护政治安全。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4.15”机制作用,全方位搜集可能影响我县政治安全的情报线索,严密掌握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人员煽动炒作活动动向,及时发现、核查处置境内活动线索,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二是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管控水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强力措施,全面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努力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全力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控水平。三是切实强化COP15安保工作。紧紧围绕把COP15办成一届具有中国气派、云南特色的国际盛会的总要求,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矢万无”的安保工作理念,按照“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标准,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外国领导人安全为核心,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全面强化各项安保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六个坚决防止”和“三个确保”。四是切实推进公安信息化工作。着力提高我县公安机关的平台建设、数据管理、查询应用、实战效果等方面水平。五是切实加强涉缅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对缅北民地武既定工作方针,深化巩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走开放发展之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始终不渝以“四个先行”强力推进对缅“五通”,在管住、管好、管活边境上再出经验、再出典型。六是切实推进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七是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责任,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既定任务和目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内设12个执法勤务机构、4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监管场所、4个基层派出所,共23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1人。其中:行政编制17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38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5.33万元,占总收入的92.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56.26万元,占总收入的7.83%。与上8918.84万元年对比减537.25万元,减6.02%。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招聘570名边境专职辅警工资,在2020年8月移交边境管理大队不在列支;2020年无中央政法建设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58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0.59万元,占总支出的57.34%;项目支出3,660.55万元,占总支出的42.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496.34万元,减5.47%,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招聘570名边境专职辅警工资,在2020年8月移交边境管理大队不在列支;2020年无中央政法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20.5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768.31万元,增加18.5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2020年补发2018年首次套改以来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工资和2018年终一次性奖金,及2020年7月,新招录32名禁毒专干。人均办公费支出0.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5.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0.5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264.65万元,减少25.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招聘570名边境专职辅警工资,在2020年8月移交边境管理大队不在列支;2020年无中央政法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9.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6%。与上年9,017.59万元对比减少877.73万元,减9.73%,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招聘570名边境专职辅警工资,在2020年8月移交边境管理大队不在列支;2020年无中央政法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34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3419.34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72.21万元,办案业务费支出2387.53万元,业务装备费支出307.5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62.94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开展2019年狂欢节安全保卫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费用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73.84%。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8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的92.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现有车辆不断老化及车况较差,2020年经过多方争取更换4辆执法执勤用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1.13万元,增长72.4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58万元,增长7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8.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过多方争取更换2辆执法执勤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05万元,占96.19%;公务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占3.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2.06万元,购置车辆4辆。主要是现有车辆不断老化及车况较差,2020年经过多方争取更换4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4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27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及公安办案业务工作接洽发生的相关费用。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21万元,与上年245.24万元对比增加26.97万元,增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区及办公设施维修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191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95.30万元,固定资产6263.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39.31万元,无形资产18.32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2.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01.1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938.39万元,共1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938.39万元,支出1292.46万元,支出率43.99%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干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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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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