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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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陈媛媛 时间:2024-03-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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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第二款规定,发现存在如下情况的可以公告停用或者注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经我局核查,拟注销一批特种设备(详见附件:特种设备公告注销汇总表)。 如对附件中注销设备存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者说明,逾期将按公告处理。上述注销后的特种设备如需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四十条规定,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陈媛媛,联系电话:0883-7126228) 附件 特种设备公告注销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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