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4年国庆节、新米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田云东 时间:2024-09-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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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4年国庆、新米节即将来临,消费需求日渐旺盛。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市场价格监管,切实规范辖区旅游景点、宾馆酒店、餐饮住宿、交通物流、停车收费、集贸市场等重要民生领域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广大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全县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团购、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在经营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必需品时,应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稳价保质各项措施要求,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将自主制定的价格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禁借节假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二、全县各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美容美发、停车洗车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不得借节假日之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应当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总收费金额等相关信息;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相关信息。 三、全县各旅游景点景区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相应价格优惠范围和优惠幅度等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多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全县各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质价相符原则,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保障药品价格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及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的医药用品要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并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五、全县各客运经营企业、车辆救援服务单位要做好价格收费公示,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严禁趁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擅自涨价、价外收费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全县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县各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提醒告诫要求,做到诚实守信经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利用非法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有关投诉举报和社会舆情,持续加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有力营造一个平稳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秩序。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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