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路改扩、养护项目废旧路面材料处理处置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董毅 时间:2023-11-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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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存在问题: 部分公路改扩建、养护项目,将废旧路面挖除后直接就近丢弃,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废旧路面材料处理处置,避免污染环境,按照《云南省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现固体废旧材料再生利用和功能提升,使废旧沥青路面旧材料再生利用。 三、整改时限: 2023年9月底。 四、责任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五、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路面旧料循环利用年度计划。二是组织开展路面旧料循环利用工作的实施,将路面旧料回收管理实行统一回收、分级负责制,由临沧市沧源公路分局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和改扩建工程的路面旧料的集中回收与统筹利用管理,结合路网布局,合理设置路面旧料回收站点(S239K74+700),具备条件的路面旧料集中回收与统筹利用,不具备条件的就地利用,避免废弃和污染,确保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作的有序推进和目标的实现。三是按照省公路局节能减排和交通运输厅路面材料循环利用要求,加强技术研究,开展试点,局部推广,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六、整改结论: 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七、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举报受理部门: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83--7121100 联系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门佤路51号 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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