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行政处罚情况 |
来源: 作者:沧源县国土环保局 时间:2018-01-1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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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我县办理环保行业行政处罚案件5起,共罚款29.4万元,案件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沧源县宏发砖厂建设项目:尚未取得环境影响文件,实施了项目建设“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要求立即办理环评手续,处罚款4500.00元。立案日期2017年9月6日,立案号LA—530927—2017—51,处罚日期2017年9月20日,处罚文书号:沧国土环保罚字〔2017〕51号,结案日期2017年9月29日,结案号JA—530927—2017—51。 (2)沧源佤族自治县佤山旅游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尚未取得环境影响文件,实施了项目建设“未批先投”的违法行为,要求立即办理环评手续,处罚款4500.00元。立案日期2017年9月11日,立案号LA—530927—2017—53,处罚日期2017年9月25日,处罚文书号:沧国土环保罚字〔2017〕53号,结案日期2017年10月12日,结案号JA—530927—2017—53。 (3)沧源县茂名华建投资有限公司沧源县南海胶厂日产20吨改扩建项目:尚未取得环境影响文件,实施了项目建设“未批先投”的违法行为,要求立即办理环评手续,处罚款6.5万元。立案日期2017年9月19日,立案号LA—530927—2017—54,处罚日期2017年10月23日,处罚文书号:沧国土环保罚字〔2017〕54号,结案日期2017年10月26日,结案号JA—530927—2017—54。 (4)沧源县闽源页岩砖厂1个排放烟气烟囱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要求立即安装脱离设施,处罚款11万元,立案日期2017年11月21日,立案号立案号:LA-530927-2017-58,处罚日期2017年11月30日,处罚文书号:沧国土环保罚字〔2017〕58号,该案未结案,正在整改中。 (5)沧源县芒蚌融强页岩砖厂1个排放烟气烟囱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处罚款11万元。立案日期2017年11月21日,立案号LA-530927-2017-61,处罚日期2017年11月30日,处罚文书号:沧国土环保罚字〔2017〕61号,该案未结案,正在整改中。 2.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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