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沧政征补公告〔2023〕04号)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伍梦媛 时间:2023-05-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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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了《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批次拟征收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安也村民委员会第七至第十村民小组共有集体土地1.9680公顷,共涉及1个乡(镇)1个村民委员会4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9680公顷,其中农用地1.9680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种植园地0.5569公顷,林地1.3565公顷,草地0.024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03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详见《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批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为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三、征地补偿费用情况 本批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共涉及1个区片(Ⅲ区片),详见《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所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批次拟征收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28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3年7月1日—7月6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单甲乡安也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交《无需听证回执书》。 附件:1.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3.听证申请书(样例) 4.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伍梦媛,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附件【附件3: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申请书(样例).pdf】 附件【附件1: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附件【附件4: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pdf】 附件【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相关表格扫描件.pdf】 附件【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项目地现状调查实施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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