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的公告 |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庞生权 时间:2022-05-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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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局将对2009年至2021年已提取预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金,但未清退预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的工程项目进行利息结算及清退。请涉及的各项目施工单位于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相关事宜。如未能在60日之内退回保证金利息的,请自行到县财政局办理退回保证金利息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庞生权 0883-7121486) 附件:2009年至2021年未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工程项目名单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 |
附件【2009年至2021年未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工程项目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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