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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4-01-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 号)要求,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监督检查股联系,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143号(县政府大楼背后一楼),邮编:677400,电话:0883—71214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企事业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发布,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项目公示通告2篇,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1篇,规范公开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办理环节,加强渠道建设,以程序的确定性确保答复的

合法合规。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主要负责人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层层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高效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严格落实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平台空白栏目、错别字、无效链接的检测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平台权威性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很差,实际公开监督力度不够。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三是人员配备不足。

下一步,一是提高信息公开发布主动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及时、真实、有效地公开县民族宗教局相关政务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局内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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