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时间:2024-01-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883—7121385(传真)。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根据我局实际,认真做好各类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2.我局严格按要求编制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目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公文标识公开属性。

3.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图书馆、文化馆开放时间,及时、准确公布相关培训、讲座等需要大众广泛知晓的群文服务信息,充分利用云南文化云平台宣传、公开活动开展情况,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2023年,及时公开我局权责清单共计211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86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文化进校园”活动》《沧源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借助文化惠民演出培训开展普法强基法治宣传活动》《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等活动信息。

4.发布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文化旅游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公开公示;将领导机构、机构职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文旅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股室、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流程审核发布的各类信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全面加强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对在各种媒体上公开的政务信息,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填写《信息发布审签表》,凡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需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签批后指定专人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保密,在保密前提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泄密问题。

2.我局开设“世界佤乡·秘境沧源”微信公众号、“沧源文旅”抖音号,发布转载信息43期201条,其中发布50条,转载信息118条。2023年运转正常,管理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文化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旅游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多样等。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各种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文化旅游信息公开,确保全面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