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3-04-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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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勐省农场社区管委会: 现将《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民联发〔202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场)要依托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补贴申请和审核程序及时纳入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享受对象,并在户籍所在行政村公示7个工作日。 二、严格标准,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做好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50元/人/月标准发放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动态调整,按月发放,自审定通过当月起开始发放,审定当月资金已发放的,在次月补发,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请各乡(镇、场)每月15日前将《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审批表》和《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花名册及汇总表》报送县民政局。 附件:1. 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审批表 3. 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花名册及汇总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民联发(2023)8号.docx |
附件【附件2: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1:《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民联发(2023)8号.docx】 附件【附件3;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花名册及汇总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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