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作者:cyxczj_admin 时间:2018-03-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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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情况安排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合理划分县与边合区、工业园区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实施全口径预算,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财政所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管理和指导县域财源建设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监督指导县级部门、各乡(镇)预算的执行;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审编年度财政决算,对社会及地方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监缴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4.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5.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 6.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绩效管理,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1.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12.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4.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十七个,分别是:办公室、预算局(分预算一股、预算二股)、监督检查局(分一股和二股)、国库股、文教行政股、综合股、经建股、农业股、会计股、社保股、产业发展股、涉外股、资产管理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改革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股、金融服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努力培植财源。短期看,要抓培育保住财源,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支持现有重点税源发展和产业培植,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积极培育新增重点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长期看,要抓涵养培育税源,服务好注入企业,宣传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运用“放水养鱼”的模式,争取留住税源,保住财源。 2、积极向上争取。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扶持重点,抓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拓宽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空间,调整“存量”,挖掘“增量”,多渠道向上级反映我县的困难和实际情况,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项目建设资金和财税优惠政策,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财源建设等方面争取上级支持,形成长期稳定的政策效应,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在全力抓好续建项目的同时,继续积极争取交通、水利、城市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积极配合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跑项目。 3、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原则,继续做好保证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行政机关运转经费,确保行政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以脱贫攻坚工作为核心,加大“三农”及提升人居环境建设投入,支持“五网”建设,以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区为重点,支持“园林城市”、“森林沧源”的创建工作。建立社会保障投入连续增长机制,确保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 4、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债务风险。积极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控制债务规模,多渠道筹集资金,及时消化存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 5、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实现预算绩效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各个环节,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准确客观地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结果进行评价,并制定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成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着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体系,加大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项目建设资金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人员4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长聘人员4人(临时工)。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2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29.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9.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9.16万元(本级财力929.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29.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2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08万元,项目支出27.0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人才引进人员、聘用制人员的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交纳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9.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人才引进人员、聘用制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37.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含人才引进人员、聘用制人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局基本支出 902.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人才引进人员、聘用制人员的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8.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复印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4.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交纳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局项目支出27.0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一体化软件、预算软件、全县金蝶财务软件等使用费和服务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局基本支出 902.08万元,比上年增加412.62万元,增8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14万元,比上年增加217.99万元,增50.5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基本支出相应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8.87万元,比上年增加27.42万元,增239.48%,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费用增加和所用的各项软件使用维护费用有所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67.21万元,增356.83%,主要原因是增资和各项支出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27.0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8万元,增69.25%主要原因是所用的各项软件使用费用、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5.02万元减少0.33万元,减2.2%,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数为9.47万元,计划用于上下级工作往来等有关业务工作的公务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9.69万减少0.22万元,减2.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对象,严格控制接待规格,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为5.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为5.22万元,主用于一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7年预算数5.33万元减少0.11万元,减2%,减少的原因主要壹是车辆数量减少,贰是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县本级财力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8.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复印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以保证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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