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作者:李园园 时间:2022-02-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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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5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三、收入情况 四、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项目另文下达情况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情况表 十九、部门政府采购服务情况表 二十、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2.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4.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6.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大队、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在乡(镇)设10个派出机构,即勐董司法所、勐来司法所、勐角司法所、勐省司法所、糯良司法所、单甲司法所、岩帅司法所、芒卡司法所、班老司法所、班洪司法所;司法所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XX社区矫正中队牌子。分别是: 1.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贯彻执行县委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意见和决定;负责起草、修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对依法治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实施法治沧源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实施法治县城、法治乡(镇)创建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和建议,并做调研和督察;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办理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基础财务资产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听证进行监督和指导,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培训、审查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负责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社区矫正管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大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执法执纪、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工作;指导、协助乡(镇)社区矫正中队队伍和业务建设;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管理全县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公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组织、机构就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进行协同与运行;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工作和局机关对外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督查室)。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关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事业人员干部退休、辞职、辞退手续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局机关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 10.司法所的职责是: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审查、制定乡(镇)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村规民约;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队伍政治过硬。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者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回信精神为学习重点,常态化抓实班子、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力推动队伍政治过硬。 2.持续坚持“一个统筹”,有力推进依法治县出新成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制定出台法治建设三大规划,制定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完善配套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疫情形势下维护安全稳定形势新变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在涉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衔接、帮教、扶助等工作制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努力服务保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紧紧围绕沧源“三好”示范县建设,全力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全力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强边固防 法治同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班洪、班老2个国门司法所“标准化”“智慧化”“枫桥式”为重点建设,为强边固防提供司法行政保障。以建设班洪、班老法治教育基地为重点,加强边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推进边境法治宣传教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3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7.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4万元,增1.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招考录用4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108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7.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4万元,增1.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招考录用4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预算总支出1087.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万元,增1.04%,增加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招考录用4名事业人员;项目支出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万元,增7.04%,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增加4万元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和1万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一是公共安全支出870.76万元,占总支出的80.07%,其中: 1.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数为419.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数为56.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层业务的支出。 3.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种普法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4.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支出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支出。 6.2040612法治建设支出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7.2040650事业运行支出数为374.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32%,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的退休费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数为6.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外的退休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为74.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数为0.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7.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三是卫生健康支出48.68万元,占总支出的4.48%,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1.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4.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大病保险费支出。 四是住房保障支出55.78万元,占总支出的5.1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数为5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11.47万元,项目支出76万元)。 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一是301工资福利支出84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7%,其中: ①30101基本工资支出数为184.8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 ②30102津贴津贴支出数为225.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津贴、补贴。 ③30103奖金支出数为67.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奖金。 ④30107绩效工资支出数为182.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⑤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为74.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⑥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数为46.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⑦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数为1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⑧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数为55.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8%,其中: ①30201办公费支出数为86.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 ②30206电费支出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③30211差旅费支出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④30226劳务费支出数为13.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劳务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劳务费。 ⑤30228工会经费支出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的经费。 ⑥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的交通补贴。 ⑦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0.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是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5%,其中: 30302退休费支出数为29.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项目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一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9.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9.11%,其中: ①30202印刷费支出数为1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的支出。。 ②30211差旅费支出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③30213维修(护)费支出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④30215会议费支出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 ⑤30216培训费支出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⑥30226劳务费支出数为11.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劳务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劳务费。 ⑦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⑧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支出。 二是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7%,其中: 30701国内债务付息支出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三是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5.0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32%,其中: ①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建盖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的支出。 ②309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支出。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2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3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3.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5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提倡厉行节约,相应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29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9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条例,确保安全行使,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成本消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共申报项目9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7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 (一)2022年社区矫正经费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规范工作流程: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与接收、入矫后的监督管理及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教、考核奖惩以及终止矫正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贯彻工作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和日常档案“双档案”管理;落实日常监管:开展“两节”及国庆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及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考察走访、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公益劳动;正确刑罚执行:严守执法过程,抓实抓细请假、居住的变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2022年安置帮教经费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抓实“四大排查”定期排查、重大节日排查、重大会议排查、特殊任务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抓严对下落不明和“三假”人员的查找甄别工作,做到不疏、不漏、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率;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三无”人员的必接必送、重新犯罪备案制度,严防漏管失控;认真开展每季度一安置,每半年一回访,落实安置措施,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做好与监狱远程探视帮教及家属安稳工作,核实监狱服刑人员的身份信息,完成预释放人员的核实衔接工作,为刑满释放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2022年依法治县经费3.8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化解行政纠纷,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2022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沧司发〔2011〕71号)、《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函》(沧财发〔2018〕305号)文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更好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出发点,以“铸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沧源建设”为总抓手,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广泛性和基层性优势,在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扎实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有效防止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信访矛盾的发生。着力发挥人民调解员的积极作用,为我县各族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帮助和法律保障,聚力法治扶贫。排查案件的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完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制度,给予村级调解员适当奖励。 (五)2022年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4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使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解决在职人员长期无固定办公用房的问题。2.有助于为广大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最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效率。3.使普法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宣传等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从而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4.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交通和良好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六)2022年普法宣传教育经费1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编印、征订内容丰富的汉.佤双语法治宣传资料、普法学习教材及宣传产品(物质),制作县及10个基层所的法治展板,购买各种法治宣传设备,配齐县青少年法治基地必需的设备,组织开展年内的各种宣传活动支出。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领域的精神需求。 (七)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在已建立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时安排值班律师轮流值班,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值班律师到场见证。 (八)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2022年勐来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1.2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可以改善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勐来司法所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等,大大改善工作环境。 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万元,增3.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独做工会经费预算。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其中:一般经费107.73万元(包括86.64万元办案业务经费),其他交通费用22.8万元,工会经费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01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3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43.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3.8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干部 职工1月份个人部分保险,货币资金增加,所以资产总额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52.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项目另文下达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项目另文下达。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服务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八)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十、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给予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请示》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目前,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仅能满足最简单、最基本的办公需求。业务用房紧缺,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致使司法工作开展严重受限。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法律咨询等无接待场所、无办案室、无当事人谈话室、无调解室、无矫正宣传室等,接待、咨询和办案等混为一室,严重滞后的办公、业务用房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另外,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的面积达不到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的“二级司法机关的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的标准”,严重制约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尊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使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解决在职人员长期无固定办公用房的问题。 (六)资金安排情况 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情况。44万元的非税收入全部用于岩帅司法业务。 (七)项目实施计划 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第一阶段,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报批立项;第二阶段,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第三阶段,施工招标;第四阶段,完成主体工程;第五阶段,工程收尾及竣工验收。 (八)项目实施成效 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成效:1.使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解决在职人员长期无固定办公用房的问题。2.有助于为广大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最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效率。3.使普法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宣传等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从而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4.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交通和良好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2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500111 |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20228114132792.xlsx.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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