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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人民政府  作者:张露娇  时间:2024-10-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53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群众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补短板、固成果,乡村振兴更加全面。我们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用心用力,提高“帮带机制”成效。走访排查预警,时刻关注全镇209户543名监测对象(其中,未消除风险40户104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精准实施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与5家企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双绑”农户5112户16854人,实现群众农业产值2.57亿元。开发利用村级资源,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达607.49万元,22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用心用情,做实“四项工作”机制。开展分级遍访,镇级完成走访1117户,村级完成走访2401户,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241件;开展分析研判,一周一核实、半月一研判、一季一录入,年内新增监测对象5户25人,退出监测2户6人;开展“双清单”交办,村向镇移交25件、镇向县移交9件,镇村合力落实解决14件;开展业务交叉互观互检1次,督促责任落实,每月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用心履职,保障“帮扶政策”落地。实施农房改造110户(其中危房改造6户、抗震改造104户),让群众住上放心房。精准开展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农村困难群众金融政策的知晓率,215户农户申请办理小额信贷848.6万元,让群众有钱发展。“点对点”转移至上海务工14人,申报一次性生活补贴30户37人、补贴资金5.37万元;申请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267人,达到90%以上,让群众舒心务工。精准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无漏报,让167名学生享受了“雨露计划”。选定培养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67人,让每个村都有了“致富领头雁”。我们深入实施“双雁”工程,1名村干部定向考录为公务员,5名村干部定向考录为事业单位人员。

2.明思路、强举措,产业布局更加务实。我们坚持以发展种养殖业为突破口,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题,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守住“基本盘”,传统产业得到了大巩固。巩固了岩帅的黄金叶,种植烤烟7597.5亩,产量1.77万担,产值3018.2万元,911户烟农户均收入3.26万元,推广“烤烟+青贮”3个村1000余亩。巩固了岩帅的甜蜜叶,种植甘蔗3.5万亩(其中翻种新品种9712.8亩),2022—2023年榨季产量19.97万吨,产值8431.26万元;巩固了岩帅的鲜芽叶,管护好6万亩茶园,毛茶产量4300吨,产值1.3亿元。发力“增长盘”,主推产业实现了小闭环。大力推广发展肉牛和青贮产业,以“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金融”的模式投入运营,收购青贮饲料10315.41吨,兑付群众青贮款485万元,完成巨菌草推广种植1395亩,建成贺南村巨菌草繁育基地235亩。新增新品种肉牛养殖42户208头,累计发放贷款387.7万元,牛存栏10008头,出栏667头,产值达733.7万元,成为全县3个步入“万头牛镇”方队的乡镇之一。实现了从饲草的种苗基地建设、种植推广、收购、加工、销售,到肉牛的引种、养殖、防疫、饲料销售、成品牛销售,两条产业线的融合和小闭环。开发“潜在盘”,新特产业释放了新活力。坚果种植注重提质增效,产量593.31吨,产值474.65万元;蜜蜂养殖注重技术培训,151户加入2个养蜂专业合作社,新引进480箱中华蜂群,存量达到2081群,产蜜3182公斤,产值22.68万元;在沿江热区尝试新产业,种植红花417亩、无筋豆40亩,产值达240.5万元。同时,我们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红线,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整改8213.75亩,完成率为102%。

3.谋发展、强基础,项目推进更加稳健。我们树牢“项目为王”的理念,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盯紧重点项目。投资2483.07万元,完成安海村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一期)项目,改造成水田1067亩、种植水稻810亩;投资5304.45万元,完成岩帅供水工程(岩丙水厂),实现了从澜沧取水,解决8个村1.5万人的饮水困难;投资213.37万元,完成8个村的农村电网改造。做实民生项目。投资2349万元,完成岩帅保障性住房建设100套,完成公曼水库、新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1576万元,开工建设东米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等9个涉及民生和产业的项目。做好项目的谋划包装。库存有96个项目、投资概算4.1亿元,编制完成岩帅镇“三大经济”项目31个、投资概算10.6亿元,编制沪滇协作项目2个、投资概算1512万元。

4.强保护、优路径,生态底色更加靓丽。我们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美发展,大力推进“绿美岩帅”建设。发动群众,推进人居环境提升。按照“两点四线”,制定“一村一示范”绿美三年行动计划,投资124.16万元,投工投劳1.62万人次,种花15.32万株、种树5.4万棵,建成1个口袋公园,成功创建市级绿美示范点9个,团结水库被市级评为“美丽河湖”,来龙自然村被评为省级宜居宜业示范村。完成达标卫生户厕建设320座,任务完成率100%。提升岩帅街道和团结街道容貌,开展整治行动8次,整治占道经营10次,清理垃圾15处,处理污水横流5处。岩丙村、赛弄村两个村顺利通过省级卫生村的省级复审。细化分工,推进“两长”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组织15次360人次清理违建、违占10处,清理河道垃圾约2吨,积极推进“河长云”APP的使用,累计巡河333次;围绕林长制责任区划“一张图”,将每山、每林、每区域划定到村、到人,强化对森林资源的管理责任,镇总林长巡林48次,镇级林长巡林62次,村级林长巡林264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3件次。敢于斗争,推进违法违规惩处。规范采砂管理,整治砂厂乱堆沙料图斑11个,恢复耕地159亩;拆除新华村三岔河违建6户7992平方米,恢复耕地21亩;处罚一批毁林开荒、滥砍滥伐的行为,刑事立案2件3人;在黄果村开展巡回法庭庭审,对1名非法持有枪支进行捕猎的嫌疑人进行审判。

5.惠民生、增福祉,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卫生文化事业持续向好。持续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中小学生入学率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100%。岩帅中学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云岭先锋,红烛育人”党建示范学校,建设完小获得“临沧文明校园”“临沧质量校园”“临沧平安校园”三项荣誉,贺勐村委会、团结村委会被县委评为农村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完成率99.1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建成安海村治疗点,服务范围辐射安海村等5个行政村近6000名群众;沧源革命老区遗址馆建成开馆,累计接待游客2000人次。成功举办岩帅镇2023年农民运动会篮球友谊赛,推动岩帅镇体育文化活动发展。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升。探索“党建+社会救助”工作模式,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政策。养老保险征缴完成率95.63%,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15.40万元,城市低保资金20.55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54.43万元;特困对象资金150.4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52.93万元;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27.5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5.92万元。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累计规范1.75万户次,发放资金975.27万元。公共服务水平更加均等。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村级4个清单制度,规范党务、村务公开。持续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倡导移风易俗,有效约束大操大办、迷信低俗等民事活动。

6.防风险、保安全,社会大局更加稳定。我们坚持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聚焦平安建设,强化安全意识,毫不放松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精准普法,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建成专群结合的党员普法先锋队伍28支,开展培训182场次,2135余人次。通过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向矛盾突出的当事人开展普法宣讲4户10人次。22个行政村、中小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召开各类法治宣讲7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4700余人次。加大力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受理行政案件91起,办理刑事案件35起,破获26起,破案率74.29%。办理非法制造、持有枪支案10起(移交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移交2人),收缴各类枪支70支。消除隐患,全力抓好问题整改销号。保障县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对我镇16个行政村的巡察工作,对巡察反馈的366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38条,确保各村整改到位;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处置“四个机制”,排查矛盾纠纷124件,化解123件;深入开展“遏重大”攻坚战,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70余件;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抓实“十二包保”责任清单学习培训,开展各类网格长(员)培训活动23场次,受教育1700余人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700.21万元,保障了项目建设环境的和谐稳定。班奈村、联合村建成“无诉讼村”,岩帅村、联合村、新寨村、贺南村、赛弄村建成金融“授信村”,镇武装部被评为“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标兵第一名。全镇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单位实有车辆5张其中:公务用车4辆,消防水车1辆。(注:消防水车及防火技术专用车辆属特种专用车辆,特种专用车辆不占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450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5.29万元,占总收入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2.18万元,下降13.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9.93万元,下降8.80%,减少原因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非必要或低效预算经费,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2.26万元,下降86.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实有资金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452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72万元,占总支出的52.15%;项目支出2164.02万元,占总支出的47.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91.12万元,下降39.00%,减少原因是:因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支出效率,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支出,故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2.38万元,增长6.42%;增加原因是因本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福利费用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033.51万元,下降58.36%,减少原因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财政支出进行宏观调控并调整不同项目,确保整体财政收支平衡;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8.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2.38万元,增长6.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4%,比上年同期增加64.58万元,同比增长3.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薪资调整以及人员正常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277.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6%,比上年同期增加77.81万元,同比增加39.00%,增加的原因是办公用品购置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等开支增加。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8.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4.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33.51万元,同比减少58.36%。减少的原因是:因项目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提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减少支出,故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11万元,用于在议事设施、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务委员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经费,按规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和开展调查、检查、视察、调研、评议、宣传、对外交往等工作所需的活动经费;2.人大会议经费7.48万元,用于听取人民政府汇报当年各项发展情况,讨论决定乡镇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支出;3.专户项目23.95万元,用于完成2023年度产业、基建类项目建设,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4.岩帅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2万元,用于保障岩帅镇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各村普查员统筹开展好投入产出调查;5.岩帅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1万元,用于完成财政所办公场地标准化建设,购置完成开展业务所需各项软硬件设备,按照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要求对财政干部完成培训,使财政干部更好履行职责,使财政所具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基本能力;6.乡镇纪检工作经费0.2万元,用于乡镇纪检部门办案保障工作,改善基层纪检部门办案条件,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能力及办案效率;7.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0年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建设岩帅镇党史陈列室;8.岩帅镇团结村绿美行动建设资金4万元,用于团结村美化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确保资金安全有效;9.武装工作经费0.1万元,用于开展武装各项工作;10.公共文化活动补助资金0.52万元;用于保障岩帅镇公共文化活动支出,进一步打造民族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充分发挥民族文化效应;11.2023年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资金0.5万元,用于保障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12.2023年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万元,用于实施好临时救助政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渠道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13.2023年第二批城乡临时救助备用资金4万元,用于实施好临时救助政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渠道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14.排查辖区“肺结核”工作资金10万元,用于排查辖区“肺结核”工作人员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15.2023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23.25万元,用于维修烤房,积极开展生物燃料烘烤、田间鲜烟叶农残快速检测、STP项目试点整县推进等推广项目,推进绿色生态烟叶发展,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推动岩帅镇烟叶高质量发展;16.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3万元,用于完成岩帅镇32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管护覆盖,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17.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0.81万元,用于完成岩帅镇368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管护覆盖,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18.2023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林区道路建设、检查验收、资源建档、护林员管护等;19.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15万元,用于2023年岩帅镇东勐村来龙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项目、2023年岩帅镇东米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的实施,使岩帅镇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有效地增加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收入,做到守住底线、坚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20.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861万元,用于2023年岩帅镇公曼村产业发展项目、2023年岩帅镇烤烟产业发展项目、2023年岩帅镇东勐村来龙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产业发展项目、2023年岩帅镇青贮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可使岩帅镇产业发展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有效地增加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收入,做到守住底线、坚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21.岩帅镇建设村大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产业路修缮5公里、创建特色产业示范户10户、新建佤族木鼓文化传承点一项,陈列佤族木鼓等物件(与其他补助资金整合投资)、实施一组活动场地改扩建120平方米、八组活动场地修缮100平方米、新建水冲式公共厕所1幢;22.岩帅镇公曼村永得省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新开挖灌溉沟30米、混凝土浇筑宽2米三面光沟渠,新建农特产品展销区200平方米,种植百香果、羊奶果、牛奶果等热区果树3000棵,创建特色果树种植示范户10户,铺设水管1公里,修建小型拦水坝一座,新建蓄水池一座,新建防洪堤一项,民族团结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项,安装村民夜间防护设施1项;23.2023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1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驻村相关工作;24.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办公经费21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驻村相关工作。25.岩帅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旧房拆除200㎡、土地平整1500㎡、新建红色教育基地主体工程1幢4层,一层为沿街商铺,四层为住宿,其中在四楼建设红色革命教育展览厅100㎡、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其他配套工程;实施挡土墙工程,新建高8m、长70m挡土墙1道1150m³。26.提前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2020年岩帅镇昔勒村直过民族自然村基础设施;27.提前下达2020年第七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用于烤烟电力设施、烤烟抗旱物资;28.下达2020年第五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2020年坝岭村烤烟基础设施建设;29.下达2020年第四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2020年岩帅镇赛弄村拖地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村示范工程;30.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费6.01万元,用于完成辖区内国家和省级下达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图斑的实地调查举证及信息填报工作,支付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费,确保资金安全有效;31.耕地保护专项经费10.19万元,用于完成辖区内国家和省级下发变更图斑、疑似变化图斑的实地调查举证及信息填报工作,支付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人员补助,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按时发放给工作人员;32.城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4.4万元,用于支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按时发放给监测员;33.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3万元,用于全面提升抗旱减灾水平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尽力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相比减少426.93万元,下降8.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财政支出进行宏观调控,调整不同项目,确保整体财政收支平衡,故我镇项目减少,拨入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3%。比上年同期增加55.52万元,同比增长10.56%,增长原因是在职职工、村干部工资、津贴及各项保险增加。主要用于:人大事务26.45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54.20万元;财政事务31.9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10.95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5.08万元;组织事务26.40万元;统计信息事务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同期增加0.1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是主要用于开展武装工作。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04万元。同比增加1.27%,增长原因是群众文化事项增多,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44.7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比上年同期增加49.37万元,同比增加18.72%,增加原因是人员调动较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抚恤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57.88万元;民政管理事务13.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7.78万元;就业补助0.50万元;抚恤54.58万元;临时救助8.5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比上年同期减少76.67万元,同比减少57.13%,减少原因是疫情相关项目减少,故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公共卫生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7.5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4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3%。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47.86万元。同比减少14.44%,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投入减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243.51万元;林业和草原76.99万元;水利40.6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368.0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51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0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是产业发展项目增加,故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6.2万元。同比增加100%,增长原因是自然灾害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6.2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比上年同期减少3.53万元,同比减少4.17%,减少原因是人员调动。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81.0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同比减少25.10万元,同比减少59.05%,减少原因是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保障,资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4.40万元;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6万元,决算为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决算为10.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00%,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4万元,决算为7.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主要开展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到我镇视察、调研、检查和指导工作时的接待支出、各项会议接待费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4万元,决算为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5万元,下降25.80%。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0万元,下降3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增长5.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河道治理、森林防火巡视和参加各类会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各级单位因公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0万元,比上年减少3.48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资产总额2628.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5.83万元,固定资产363.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8.6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3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2023年度本单位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预算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确保预算安排足额保障2023年部门正常工作开展。

2.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落实主体责任。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对账务支出严格把关,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自查。通过自查掌握资金执行情况,及时找准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53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3.18)202503181112013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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