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作者:罗树成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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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4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临时救助工作、精减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沿边定补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县民政局的重点工作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确保高龄老人补贴、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临时救助等,在财政统筹安排下资金得到及时按月发放,有效地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殡仪馆、县救助管理站、县殡葬执法大队、县社会福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5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42.9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7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63.35万元,下降35.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52.94万元,下降35.41%;其他收入减少110.41万元,下降93.58%。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2021年沿边定居边民生活补助和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资金收入,2022年开始沿边定居边民生活补助资金划转边境乡镇收支,减少沿边定居群众生活补助资金,2023年没有发放沿边定居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没有死亡人员抚恤金,所以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以前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民政项目工作经费,2023年无此业务,所以2023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5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84万元,占总支出的5.52%;项目支出10445.90万元,占总支出的94.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合计支出减少6720.45万元,下降37.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55万元,下降1.54%;项目支出减少6710.90万元,下降39.12%;支出合计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2021年度边民补贴、调整支付2016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民政项目工作经费、2022年增加支付公务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1人。以上几项本年度没有支出,所以2023年度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9.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7%;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5.76万元,比上年的539.67万元,增26.09万元,增4.83%,增的主要原因是临时聘用人员2022年在公用经费支出2023年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4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44.08万元,支出比上年的79.72万元,减35.64万元,减35.64%,减的主要原因是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调整到工资福利中支出。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4万元,因为基本支出包含行政事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制人员、死亡抚恤等,计算的平均数不太准确。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45.90万元,比上年的17156.8万元,减6710.90万元,减39%,减支的原因是2023年支出中无沿边定居群众生活补助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54万元,比上年减少555.02万元,减92%,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数、补助金额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各项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13万元,比上年的6972.55万元,减6771.42万元减97%,减支的原因是2023年支出没有边民补贴资金。支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临时人员工资、殡仪馆燃料费及工作经费、乡镇界线管理工作经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等支出。 2.儿童福利175.73万元,比上年的172.21万元,增3.52万元、增2%,增支的原因是2023年孤儿补助提标增加,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3.老年福利158.09万元,比上年的150.27万元,增7.82万元、增5%,增支的原因是高龄补贴人数增加,用于高龄补贴的补助; 4.殡葬143.78万元,比上年的58.79万元,增84.99万元增145%,增支的原因是支付上年殡葬项目结余总资金,用于殡仪馆污水处理、殡仪馆车辆、设备购置、班老营盘村农村公益性公墓、班老乡班搞村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班洪公坎农村公益性公墓、芒库农村公益性公墓等。 5.养老服务418.99万元,比上年的88.19万元,增330.80万元、增375%。增支的原因是支付上年养老体系项目结余总资金,用于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班洪班莫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班老怕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班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富公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下班老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6.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48.17万元,比上年的355.96万元,增0192.21万元、增54%,增支的原因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提标增加,用于残疾人补贴和护理补贴补助。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57.18万元,比上年的389.53万元,减32.35万元、减8%,减支的原因是城市低保人员减少,用于保障城市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 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384.81万元,比上年的6167.73万元,增217.08万元、增4%,增支的原因是农村低保人员增加,保障标准提高,用于保障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 9.临时救助支出972.84万元,比上年的728.23万元,增244.61万元、增34%,增支的原因是城乡临时救助人员增加,用于城乡临时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 1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23万元,比上年的01.07万元,增1.16万元、增108%,增支的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增加,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32万元,比上年的7.26万元,增04.06万元、增56%,增支的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提标,用于城市特困供养金。 1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80.07万元,比上年的541.64万元,增38.43万元、增长7%,增支的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提标,用于农村特困供养金。 1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86万元,比上年的4.12万元,减0.26万元、减6%,减支的原因是其他人员减少,用于其他农村人员的生活补助。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424.63万元,减424.63万元、减100%,减支的原因是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 15.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438.19万元:比上年的1073.77万元,减635.58万元、减59%,减支的原因是2023年福彩项目实施减少。2023年资金用于省厅挂钩扶贫帮扶项目资金、永和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勐省农场公益性公墓、班搞村农村养老互助站、勐来乡敬老院提质改造、单甲嘎多村农村公益性公墓、2023年适老化改造、莲花塘居家养老中心、上班老居家养老中心、勐省农场振兴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嘎多村居家养老中心。 16.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9.51万元,比上年的20.85万元,增28.65万元、增137%,增支的原因是支付2022年度市级下达结余资金,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38.19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54万元,比上年减少555.02万元,减幅92%,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数、补助金额减少,用于实施2023年适老化改造、莲花塘居家养老中心、上班老居家养老中心、勐省农场振兴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嘎多村居家养老中心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7%。与上年相比减少6010.69万元,下降36.28%,主要原因是边民补贴划转乡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没有支出和困难群众人数减少,所以总体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比上年的16.15万元,减0.17万元,减1%,主要是2022年补交上年保险,主要用于殡仪馆临时聘用人员3人补助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7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4%。比上年的16056.70万元,减5581.98万元,减53%,减支的原因是2023年支出无边补补贴及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用于民政人员工资及公务费436.5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用于社会救助临时人员购买工作194.3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2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80万元、死亡抚恤(遗属补助1人)1.61万元、儿童福利支出用于孤儿生活补助175.73万元、老年福利高龄补贴158.09万元、殡仪馆运行及公墓建设143.78万元、居家养老、敬老院消防改造、幸福食堂412.99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48.17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57.1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384.81万元、临时救助支出972.8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23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3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80.07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5.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比上年的452.74万元,减427.02万元,减1664%,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424.63万元,用于缴纳在职基本医疗,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5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1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比上年的40.39万元,减少1.46万元,减少4%,减少的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9%。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故无因公出国境决算及支出;本年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决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9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55%,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公务出车次数增加、车辆老化、油耗高、经常修理等,导致费用增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4.1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务,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8.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开展民政专项业务及项目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批次和人数比上年减少,所以接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发生国(境)外的接待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年无车辆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费用和殡仪馆车辆运行费用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开展社会救助、项目建设等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8万元,比上年减少35.63万元,下降44.7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不在劳务费中支出,在其他工资福利中支出,所以机构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0.34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殡仪馆临时人员劳务费15.98万元、工会经费2.59万元、公务用车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675.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1.63万元、固定资产864.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809.6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我们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调查收集资料法、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实施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对具体项目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量化分值采取百分制,指标体系分为四级,包括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26个。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80至89分为良,60至79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2023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经财政指标分配、调整,年终使用资金指标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23年财政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487.69万元,用于孤儿助学经费支出7万元、困难群众火化补助支出0.1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9.50万元、省厅挂钩扶贫帮扶项目资金支出100万元、永和社区农村公益公墓建设补助3万元、2021年县级失能护理机构改造3.56万元、精神障碍社区购买人员1.54万元、精神障碍服务购买人员经费15万元、勐省农场公益性公墓10万元、班搞村农村养老互助站40万元、勐来乡敬老院提质改造75万元、未成年人创建示范2.99万元、单甲嘎多农村公益性公墓10万元、救助站维修资金11万元、2023年适老化改造33万元、莲花塘居家养老中心12万元、上班老居家养老中心67.8万元、勐省农场振兴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8万元、嘎多居家养老中心28万元,项目已建成完工。 因今年公开的是万元,可能会有细项与汇总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差异,所以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付。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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