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李红瑛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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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机关,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眼能力提升,约束激励同向共进。落实“四下基层”工作法,践行“三法三化”,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调研工作,现场办公并解决问题31件。制定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督办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严管严治机制更加健全。运用“县带乡、乡融县”模式,依托“沉浸式”和专题辅导培训,把资源力量投向帮助乡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提升能力上,全覆盖建设完成10个乡镇纪委谈话场所。 2.突出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抓监督。打造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县一示范5类示范点,引领更好聚焦“两个维护”找准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采取“点题+解题”模式,紧盯“3815”战略发展目标、乡村振兴、“三好示范县”建设、壮大“三大经济”等重点任务“点题”重点事项37个、完成“解题”28个。监督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回复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138人次,核查146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各级规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防“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等政治风险。 3.突出重点领域问题纠治抓监督。盯住重点部位打好监督、整改、治理“组合拳”。配合抓好统计造假、违规发放边民补助和医药、水利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批评教育10人。拍摄《警钟长鸣》等警示片,督促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102场次6000余人次,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监督推动全县7个“烂尾楼”整治全面销号。 4.全力营造积极健康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研判和把握,探索“1+3+N”监督模式、“10个一”工作法等路径做实一线监督,共开展监督检查73批次,反馈整改问题744个。协助县委召开全县“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工作会议,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警醒、知止,共同扛实净化提升县域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用好“1234”工作法督促3个案发单位抓实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建章立制12项。 5.集中集成集束延伸拓展雷霆反腐。推动围绕政商关系“不亲”“不清”、财政资金监管、重大项目实施、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涉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件2人,督促整改财政资金方面问题32个,推动明确项目审批和监管规则、将项目管理工作关进制度“笼子”。深入实施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47件,立案71件71人,通报典型案例17批次48人次。全力抓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办理。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增强。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宽严相济原则体现到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当中,推动精准规范问责,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6人次。 6.“宣廉育廉”培厚廉洁文化建设土壤。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纪检监察信息宣传稿件被中央省市媒体采用473篇(条),发布节点廉洁提醒1万余条;对拟任用的129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及廉政考试。丰富廉洁文化内涵和供给,充分挖掘班洪抗英、班老回归等本地红色革命文化以及民风民俗、家风家训等优秀传承中蕴含的廉洁因子,成功打造一批如班洪下班坝集党性教育和廉洁文化于一体的“清廉村居”示范点,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7.以“小”见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以“小”见大、见严,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对违规报销使用公款、发放津补贴福利、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接待、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顽疾,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安全发展、减轻基层负担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象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露头就打,推动整改“四风”问题107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46人;常态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6起24人,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8.执纪为民全力保障维护民生民利。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创业、食品安全、执法司法、金融、国企等民生领域及关键部位,抓住群众关心的“天大小事”深化“小切口”靶向整治,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件21人。紧盯“四个不摘”,聚合“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民情信息员+监察联络员”力量,深入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群众诉求1089个。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共受理并办结群众投诉70件。常态化推进“打伞破网”,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9.坚定不移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坚决整治“十种典型问题”、倡树“十种鲜明导向”,以事见责、以事看风,以“清廉云南”建设和2023年初我县信访重点人员漏管失控问题为主题,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2次,剖析干部队伍作风积弊,督促增强转作风提效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紧盯助企纾困、营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基层减负等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刹歪风、止乱象、树新风,推动精文简会和行业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再上台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务实整改作风效能方面问题477个。 10.强化统筹推深政治巡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协助修订《十四届沧源自治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常规巡、机动巡,突出重点关键领域“政治体检”,组织开展三轮巡察,覆盖10个县直部门、4个医疗机构、3个县管国企、2个乡镇和30个村党组织。首次对项目集中、资金富集的县管国有企业开展机动巡察,首次对医疗卫生系统进行集中巡察,有力推动解决一些系统性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单位向63个单位派驻14个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勐省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14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0人,其中行政人员8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本单位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5.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5.92万元,增长35.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5.92万元,增长35.3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沧财预(2023)139号文件,县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经费467.09万元;二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录用公务员8名,另因工作需要从勐角民族乡中心校调入1名事业人员;三是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43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02万元,占总支出的71.48%;项目支出694.64万元,占总支出的28.52%;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35.92万元,增长35.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0.72万元,增长8.79%;项目支出增加495.20万元,增长248.3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沧财预(2023)139号文件,县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经费467.09万元;二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录用公务员8名,另因工作需要从勐角乡中心校调入1名事业人员;三是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1.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53.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比上年同期增加140.72万元,同比增长8.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沧财预〔2023〕139号文件,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人员经费;二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录用公务员8名,另因工作需要从勐角乡中心校调入1名事业人员;三是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08万元(含聘用制)。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5.20万元,同比增长248.3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沧财预〔2023〕139号文件,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经费398.89万元;二是本年度上级项目资金增多。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列入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230.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20%,具体项目为财政化解以前年度绩效奖励资金及业务经费,具体支出为:办公费214.64万元、劳务费15.98万元。 2.列入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4.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3.96%,具体项目为:1.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90万元、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项目资金55万元和2021年93个村级活动场所脱贫攻坚公开栏项目建设经费23.27万元;2.2023县区纪委办年初预算项目经费65.07万元;3.市级办案专项经费46.53万元;4县级办案工作经费39.93万元;5.巡察专项资金35万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20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及10个乡镇谈话场所建设和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2.43万元,具体为:办公费302.13万元、水电及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22.04万元、维修(护)费46.11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3万元;资本性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3.列入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45.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58%,具体为2022、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审查调查工作支出,其中:办公费28.26万元、差旅费1.39万元、其他交通费16.07万元。 4.列入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6%,具体项目为2022、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差旅费及因工作需要,2023年用该项目资金购置了一辆应急保障用车。其中:差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35.92万元,增长35.3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沧财预(2023)139号文件,县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经费467.09万元;二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录用公务员8名,另因工作需要从勐角乡中心校调入1名事业人员;三是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4%。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聘用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临聘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二是日常开支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比上年同期增加560.32万元,同比增长39.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沧财预(2023)139号文件,县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经费467.09万元;二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录用公务员8名,另因工作需要从勐角乡中心校调入1名事业人员;三是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具体支出为: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516.2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5%;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4.8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9%;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45.72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2011150事业运行支出8.1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3.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职工养老保险、遗属补助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6.62万元,同比增长15.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录用公务员8名,另因工作需要从勐角乡中心校调入1名事业人员,增大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具体支出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在职、退休、聘用制等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98万元,同比下降3.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具体支出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8.2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0.4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1.95万元,同比增长42.3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化解以前年度预拨住房公积金;二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录用公务员8名,另因工作需要从勐角乡中心校调入1名事业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2万元,决算为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6%。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3.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7万元,决算为6.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0%,完成年初预算的3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2万元,支出决算为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6%。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7万元,决算为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根据临公车管[2023]2号批复,新购一辆价值33.50万元的应急保障用车,但是年初未做预算,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二是因年初预算未细化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导致在支付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时用办公费列支,核算系统未能提取相关数据,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33万元,增长93.83%。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3.5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8万元,下降6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9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根据临公车管[2023]2号批复,新购一辆价值33.50万元的应急保障用车;二是因年初预算未细化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导致在支付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时用办公费列支,核算系统未能提取相关数据,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升公务用车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临公车管[2023]2号批复,购入应急保障用车一辆,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93万元,比上年减少23.83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聘用制人员工资,而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则不包含此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临聘人员生活补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0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6.87万元,固定资产258.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6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0.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0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0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资金694.64万元,共包括个7项目,2023年财政拨付项目资金694.64万元,支出694.64万元。自评等级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照“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1111 |
附件【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102405284760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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