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毕云琴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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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8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区域扶贫规划,专项扶贫规划,结合实际优化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计划分配、扶持对象、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方面从严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规定。 4.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5.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能力提升、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 6.负责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7.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按政策引导扶贫贷款;负责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及登记注册、开户、运行。 8.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质量抓政策落实。一是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二是完善落实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政策。科学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有劳动力脱贫家庭“清零”方案》,强化政策支撑,对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实现收入8500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全面消除。三是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发放小额信贷5603户16303.77万元,累发放贴息资金1408万元,贷款金额同比增83.26%。 2.高质量抓工作落实。一是抓好动态监测。年内,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12次,监测帮扶集中排查1次,2023年新识别监测户85户284人。全县共纳入全国防返贫系统管理12247户45379人,其中脱贫人口11481户43074人,监测户1870户5711人(脱贫不稳定户592户1872人,边缘易致贫户457户136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21户2477人),监测对象户均享受帮扶措施两项以上。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累计提出申请事项10970件,办结10857件,办结率98.97%;二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脱贫家庭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大病救治率达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重点对象新增危房“动态清零”,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稳步推进;三是农村产业发展。全县37家企业144个合作社、178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11417户42927人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通过股份、订单、劳务、租赁等多种联结方式建立了利益联结关系。全县93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达3726.0418万元,各村(社区)都达10万元以上;四是脱贫人口和稳岗就业。2023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036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7047人次。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5078人次。建成帮扶车间13个(动态调整退出2个),带动就业人数627人,吸纳脱贫劳动力243人。五是资金、项目、资产管理。2023年,上级共下达我县财政衔接资金共计1498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57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5407万元。批复实施衔接资金项目68个,开工68个,开工率100%,认定扶贫项目资产2692个,资产总规模41.05亿元;六是统筹问题整改落实。2023年度共收到各类反馈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7个,取得阶段性成效2个。六是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2023年争取沪滇帮扶资金3620万元,帮扶项目15个,消费帮扶1210万元。东航项目帮扶资金771.84万元,消费帮扶反补资金61.13万元。 3.高质量抓巩固成效。一是缩小发展和收入差距。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3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7266.2元,同比增13.47%,占年度目标任务95.58%。二是群众认可度。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的工作要求,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工作上对标对表,加大驻村走访力度,增强群众认可满意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1个,扶贫信息和统计监测监督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超编制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至我单位。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3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7.63万元,增长104.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7.63万元,增长104.32%。主要原因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及新增小额贴息资金、云南乡村振兴培训就业合作项目及帮扶车间提升改造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3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39万元,占总支出的37.14%;项目支出588.07万元,占总支出的62.86%;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和其他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7.63万元,增长104.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5万元,增长3.87%;项目支出增加464.68万元,增长376.56%。主要原因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及新增小额贴息资金、云南乡村振兴培训就业合作项目及帮扶车间提升改造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7.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与上年相比减少7.56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与上年相比增加5.39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繁重日常开支增加。人均工资福利支出每人每年17.2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8.07万元,比上年相比增加464.67万元,增长376.56%,主要原因是新增小额贴息资金及云南乡村振兴培训就业合作项目及帮扶车间提升改造项目。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云南乡村振兴培训就业合作项目资金11.42万元; 2.县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4.29万元; 3.帮扶车间提升改造项目50万元; 4.驻村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257.87万元; 5.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44.68万元;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经费31.97万元; 7.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77.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77.63万元,增长104.32%,主要原因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及新增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云南乡村振兴培训就业合作项目、帮扶车间提升改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比上年相比增加3.02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2.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比上年相比减少1.92万元,同比减少10.56%,主要原因是有到龄退休人员。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5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4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2%,比上年相比增加3.39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新增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云南乡村振兴培训就业合作项目、帮扶车间提升改造项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5.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7.87万元;事业运行75.69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30.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比上年相比减少0.62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是有到龄退休人员。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4.3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万元,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7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万元,决算为9.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26%,完成年初预算的73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8万元,决算为8.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68%,完成年初预算的448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接待费8.0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7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万元,决算为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8万元,决算为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繁重、公务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较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5万元,增长246.64%。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64万元,增长198.80%;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20万元,增长331.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繁重、公务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较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本单位未购买公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3万元,比上年相比增加5.39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繁重、公务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较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3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5.33,工会经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03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4.8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2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22.42万元,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净值)8.9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37万元。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万元,其中: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是通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措施,吃透精神实质,立足县情、乡情、村情、户情,结合乡村振兴需要和群众期盼,敏锐把握政策中蕴含的机遇,加强对相关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的研究,理清头绪、把握重点、抓好对接,争取更多的衔接资金项目和资金。对照省、市、县、乡乡村振兴要求,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履行职责,促使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二是通过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分类指导,科学制订县、乡、村、户四个层面的乡村振兴规划,做到县有规划、乡村有计划,并使相关规划和计划精准到乡镇、村和户,精准到时间和效果,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部门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801111 |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决算公开20241021040746027.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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