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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刀云春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4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关心和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1.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深入推进,圆满完成移交安置任务。一是精准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全县共有48名退役军人党员通过选举在村两委任职,其中有8名任支书、主任一肩挑,为基层组织建设输送新生力量。在县事业人员招录中按政策规定留出计划总数8%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2023年共有2名退役军人考入事业单位。二是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统计工作,召开2023年退伍老兵返乡欢迎仪式暨就业创业培训会,2023年以来共有5名退役军人完成学历提升,14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参加驾驶培训并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5人、无军转干部;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1人;共发放48.825万元的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2.持续加强拥军优属和褒扬纪念工作。一是下发了《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慰问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在春节和八一期间分别走访慰问沧源佤族自治县11个驻地部队,赠送慰问金19万元。二是召开座谈会。县、乡(镇)、村(社区)共组织复员退伍军人、农村籍退役军人和烈军属座谈会296场次,参加人数4321人次,支出座谈会经费21.605万元。三是开展走访慰问。开展优抚对象慰问1345人次,发放慰问金26.9万元,实地走访慰问119人,发放慰问金3.57万元,两项共支出慰问金30.47万元,发放慰问信5000余份,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年画1600余份。发放市级烈属慰问金0.4万元,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27人,发放慰问金1.35万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册3500余份。五是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向现役军人家属送去立功喜报49份,其中:三等功8名、四有优秀士兵41名,推送一名退役军人获批为“临沧市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六是及时发放各类资金。2023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659人,共计447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13.85万元,发放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困难补助157人,发放资金75.36万元。资助226名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解决补助资金8.5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个: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3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1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69万元,占总收入的0.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5.84万元,增长30.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9.20万元,增长33.87%,主要原因是:1.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经费增加;2.优抚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增加;3.全市军休干部运动会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3.36万元,下降63.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经费及拥军优属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3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55万元,占总支出的31.24%;项目支出1121.62万元,占总支出的68.7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6.50万元,增长27.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33万元,增长22.72%;项目支出增加262.17万元,增长30.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1.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经费的支出;2.优抚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增加;3.全市军休干部运动会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9.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0%。比上年同期增加94.33万元,同比增长18.5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人员工资增长。2023年度本部门人均工资福利支出 17.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项目支出1121.62万元。其中:抚恤支出853.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6.13%;退役安置支出197.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6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65.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8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5.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6%。基本建设类项182.2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展馆建设、场地建设及各类前期工作所需经费。比上年同期增加262.17万元,同比增长30.54%。主要原因是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相比增加379.86万元,同比增长30.69%,主要原因是支付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工程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2.75万元;抚恤支出941.83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00.8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40.23万元。比上年增加437.36万元,同比增长28.48%,主要原因是优待金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3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5.16万元。比上年增加24.87万元,同比增长44.84%,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26.40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同比下降4.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20.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到单位检查工作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人员餐费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4万元,比上年减少40.58万元,下降59.56%,主要原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73.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33万元,固定资产125.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2.2万元,无形资产1.5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7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紧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主题,突出抓重点、抓落实的工作基调,从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抚恤优待和双拥工作、信访维稳和思想政治工作、褒扬纪念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五个方面入手,健全工作机构、创新体制机制,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方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全市广大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荣誉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2023年本部门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一是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我单位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开支,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4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102508564746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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