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作者:李园园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5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2.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4.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6.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全面依法治县为统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一是聚焦“一规划两纲要”,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二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全面规范推进。三是聚焦“府院”联合,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2.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一是聚焦人民调解多方联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效显著。二是聚焦司法为民服务增效,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三是聚焦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八五”普法落地见效。四是聚焦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质。

3.以法律执行工作为关键,全面落实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是聚焦“两类人员”教育帮扶,筑牢特殊人群监管防线。二是聚焦制度引领及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监督。

4.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律师管理。二是强化公证管理。

5.多措并举提高能力素质,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扛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二是紧抓意识形态工作,确保队伍正确政治方向。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四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在乡(镇)设10个派出机构,即勐董司法所、勐来司法所、勐角司法所、勐省司法所、糯良司法所、单甲司法所、岩帅司法所、芒卡司法所、班老司法所、班洪司法所,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56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1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9.54万元,增长18.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2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款增加。二是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艰苦边远津贴补贴,加上有人员调入和新录用人员增加。其他收入减少17.68万元,下降99.55%。主要原因是2023年仅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沧源佤族自治县税务局拨付的代办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02万元,占总支出的75.84%;项目支出289.61万元,占总支出的24.16%;2023年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7.57万元,增长17.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艰苦边远津贴补贴,加上有人员调入和新录用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59.87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支付沿边行政村法治文化阵地补助经费53.35万元、支付边境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经费49.1万元和支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费2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7万元,同比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艰苦边远津贴补贴,加上有人员调入和新录用人员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5%,比上年同期增加11.6万元,同比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艰苦边远津贴补贴,加上有人员调入和新录用人员增加。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4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5%,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同比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入和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9.87万元,同比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支付沿边行政村法治文化阵地补助经费53.35万元、边境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经费49.1万元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费27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区矫正支出14.7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劳务费、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差旅费、承载网络费和在矫通服务费支出。

2.法治建设支出33.7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工作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费用支出。

3.公共法律服务支出9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值班律师法律咨询补贴、购买乡村法治通和支付边境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费等费用。

4.普法宣传支出86.2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23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等费用支出。

5.基层司法业务支出59.3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业务)开支、发放2022年村级人民调解员案件补助、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等费用支出。

6.行政运行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和民族团结活动经费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189.99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款增加。二是有人员调入和新录用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8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8%,比上年同期增加221.04万元,同比增长29.03%,主要原因一是有人员调入和新录用人员增加,二是基层司法业务中项目支出数增大。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数为373.5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基本支出。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数为58.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支出,全年支出为项目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数84.75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文化广场建设、23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和印制宣传资料等方面的支出,全年支出数为项目支出。

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支出数为134.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购买乡村法治通和支付边境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费等费用,全年支出为项目支出。

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数为14.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支出,全年支出数为项目支出。

2040612法治建设支出数为33.7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工作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费用的支出,全年支出数为项目支出。

2040650事业运行支出数为28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比上年同期减少25.22万元,同比下降18.74%,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在职人员的死亡抚恤金27.2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人员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退休人员统筹外离退休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数为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退休人员统筹外离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为7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比上年同期减少3.58万元,同比下降8.3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减少,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2.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14.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大病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比上年同期减少2.24万元,同比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3万元,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3%。其中: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买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万元,决算为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97%,完成年初预算的6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万元,决算为2.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03%,完成年初预算的2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查工作接待费0.09万元、双江县司法局赴沧源县进行业务交流及办理公证接待费0.84万元、云县司法局赴沧源县进行学习考察接待费0.1万元、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交叉检查接待费0.15万元、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督查检查接待费0.07万元、开展社区矫正联合交叉执法巡查接待费0.37万元、开展调研法治建设工作和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检查接待费0.16万元、开展法治建设暨道路交通安全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查接待费0.1万元、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暨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督导调研工作接待费0.11万元、赛弄村和驻村工作队汇报乡村振兴工作并办理相关业务接待费0.07万元、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交叉评估工作接待费0.31万元、开展全市命案防控、缉枪治爆、特殊群体常态化服务管理和信访维稳第二轮督导工作接待费0.0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3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3%。其中: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买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万元,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万元,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案(业务)经费减少,本单位未支付部分2023年修理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9万元,下降2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9万元,增长68.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案(业务)经费减少,本单位未支付部分2023年修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交流考察、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双江公证赴沧源办理公证工作、调研法治建设工作和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检查等专项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1万元,比上年增加6.11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入3名公务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开支,具体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3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63万元,固定资产683.18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3.0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2.8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37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55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围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设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目标设立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县司法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23年度已实施的预算项目均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了有关工作,实现了绩效管理目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5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