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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李杰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发〔2015〕233号)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部权限考察、任免、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4.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6.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7.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事件。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8.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9.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沧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1.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12.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4.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忠诚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通过全面强化“打、防、管、控、建、治”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了边境地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治安良好的大好局面,圆满地完成2023年各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边境管控。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实边境管控,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抢抓机遇,坚决扛牢维护边境安宁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二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醒酒行动等专项行动为契机,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纵深发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全力维护政治社会大局安全稳定。通过全警参战,多警种协同联动的方式,始终坚持把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聚焦网上网下、境内境外四个战场,加强各类行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持续开展巡逻防控,确保了辖区社会大局的持续安全稳定;四是坚持深化公安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扎实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五是坚持深化从严管党治警。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党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全力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走深走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怖大队、科技信息化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岩帅派出所、勐省派出所、勐来派出所、勐角派出所。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8人。其中:行政编制1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78人,其中:行政人员1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9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2.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80万元,占总收入的0.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28.42万元,下降10.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5.07万元,下降7.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93.35万元,下降82.61%。主要原因是2023年边境立体化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84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1.87万元,占总支出的49.50%;项目支出5980.61万元,占总支出的50.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合计支出减少1799.00万元,下降13.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16万元,下降2.01%;项目支出减少1678.84万元,下降21.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边境立体化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61.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0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1752.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89%。202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83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80.6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62.8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公安办案(业务)经费支出1390.3万元,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二是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191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安基础设施,改善工作设施条件,提升公安服务能力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三是边境立体化防控项目及边境联防所监控站建设经费支出4399.31万元,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打击防范跨境违法犯罪、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12.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减少1473.13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3年边境立体化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36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4%。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办案、业务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中心功能达标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36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智慧边防监控项目建设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70万元,决算为1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1.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76%,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7万元,决算为72.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5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3万元,决算为6.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2%,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7万元,决算为7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3万元,决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公务车辆老化严重,维护更新采购2辆执法执勤用车,加强党的重大安保、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公安工作,公务用车执勤用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52万元,下降2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0.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65万元,下降3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3万元,增长109.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2辆。2023年公务车辆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年内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保障边境管控、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及外部相关部门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5.77万元,比上年增加1356.40万元,增长399.68%,主要原因是2023年辅警人员经费预算纳入公用经费中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工作开支,具体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辅警人员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41671.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6.24万元,固定资产33,365.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697.48万元,无形资产22.3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76.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96.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9.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9.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3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1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认真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根据部门职能,围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设置绩效目标,确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目标设立合理、明确。通过对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本单位2023年度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按序时进度完成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绩效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102504235859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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